民主國家不應把人民看做是跟政府作對的人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中校 彭祖剛

  國家是由人民組成的,現代民主國家也都是以民為主、以法為規,人民就是頭家,政府部門是來給人民服務的,公務員說是公僕,就是說是要來服務百姓的,怎會是領了納稅人的錢來欺負納稅人、侵犯納稅人的人權呢?一個處處都不懂得尊重百姓,口頭上說是要人權,政府部門的人做出來的盡是些欺負老百姓的事的政府、國家,又怎稱得上是民主國家呢?

   現在不是在說要聽聽庶民的聲音嗎,聽是有聽啦,也是有讓人民講話啦,但最後還是政府部門自己講了算,根本沒把老百姓的話聽進去,這根本上就是政府部門的人沒打從心裡尊重百姓,好像還是在統治百姓的心態,像日前,在政大有一場台北市國稅局局長的演講,竟然對著台下還沒畢業還沒踏入社會的青年學子,鼓勵大家當國稅局的線民,替國稅局來檢舉百姓,大唱「你是我的眼」,這是什麼時代了,根本就是認定老百姓好像一定會逃漏稅一樣,還要集權統治時代鼓勵檢舉,想製造更多的社會對立、不和諧嗎?更可惡的是,有一天竟聽到筆者小學六年級的小孩問到檢舉獎金480萬的事,一問之下才知,縣政府有官員至小學演講或宣導,竟也在講這事,從小就讓他們養成這種別人一定都是不守法的價值觀,真是荼毒子孫呀!以後他們怎麼會信任他人呢?那國家以後會變成怎麼樣呢?

   難怪,日前有一個小姐長髮戴黑色安全帽,員警硬說她沒戴安全帽,照相是照了,可是從照片中也不是很確定是沒戴,還硬說那很像安全帽的是髮型,這不也是不尊重百姓的聲音嗎?若是當場攔阻當場就可確定,既然照片照得也無法確定,還要去判讀(那就表示真的很不能確定),那不是就應該以常理一般原則無罪推定嗎,怎都會是以有罪為基本認定呢,這難道就是我們政府部門公務員對一般百姓人民的認知嗎?那這樣的社會、國家怎會有互信、互助呢?又怎會富強康樂呢?

   我在公家機關上班,最近我們主管做了一件為員工著想的事,我們單位一位聘雇人員在兩三年前的裁員規劃就已被列入,且有跟當事人都講好了,因為她也滿六十歲了要退休了剛好裁退,但勞基法修正可以工作至六十五歲法令通過後,她就為她自己的工作權來爭取,而計畫部門卻說這是已核定的不能改了,可是我們人事部門的主管卻為她爭取,單位明明還有聘雇空缺不裁,卻要裁實缺,而且這中間法令也有所調整,但計畫部門卻不予調整改變,這就是身為公務機關人員沒有站在人民的立場來著想,也沒有保障到她的人權,而我們人事部門主管就是有站在人民的立場來考量。

  所以我在此誠摯的呼籲,我們若是一個民主國家,若是要走向真正人權立國的境界,真的要從政府部門的所有人員開始改變,改變對人民的認知與習慣,從心裡出發的尊重人民,社會國家政府與人民才會有真正的互信,人民與人民之間才能有真正的和諧、安定,國家才能真正的富強康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