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人民居住權的選擇

實力建築土木及都市專業集團副總裁 陳良文
  台北市長郝龍斌在聯合報名人堂刊出一篇"送給市民一束鮮花"為未來人民【居住權】的選擇做了最適當的註腳?也勾勒出突破傳統建築框架的舊思維與避免財團或建商利用民眾缺乏專業知識而從中牟取暴利的不合理現象?這般宏觀願景如果能實現將給人民【居住權】的選擇帶來如一束鮮花般的芬芳。

  目前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正夯?大部分人民窮極一生僅有那麼一棟可以遮風避雨的地方?而美化家園煥然一新當然是全民之所望?但公平、安全、資金、時程與保障卻是人民最大的夢靨;政府此刻用容積獎勵來鼓勵民眾參與都市更新確實是德政?希望在實施過程當中多站在人民立場上去思考?儘量縮短都審時間?發揮公權力來保障實施成果;最要緊的是資訊要對等、公開?才能免除不必要的紛爭而導致對簿公堂延宕多時。未來人民居住權的選擇不能無限制的被法規與財團綁架。

筆者在此有幾點建議可供政府做實施時之參考:
* 同時鼓勵居民自組重建委員會?政府適時派專業人員從中輔導?明確導引方向?例如實施流程、期間與期限、承辦單位、申述與溝通窗口等?加強居民的信心。
* 資金的籌措、補助、專款專用、利息的談判、節稅的說明等?以及不必要發生的費用?例如建築融資與土地融資的申請不必透過建築經理公司?就可以省下大筆費用。
* 實施者的資格審查必須從嚴?應該善用容積?創造更多綠地與綠建築、強化空間設計。
* 盡量以自地自建為原則?所有容積由地主分回?部分由實施者輔以合建或買斷來解決?當可省下不少整合時間。
* 實施者以工程顧問方式介入?從開始整合到交屋完成全程負責並規範保固責任與罰則?政府訂定顧問費用與付款階段?如此可以提高實施者的意願進而確保都更品質。
* 讓地主參與室內規劃設計?省去二次施工的麻煩?如此更可提高的主改建意願。

  營建署扮演監督的角色?讓地方政府發揮"送給市民一束鮮花"的角色?更希望能夠運用公家的資源?帶動市民參與的熱情?達到雙贏的境界?如此人民的夢靨一掃而空?未來最適合居住的城市與國家非屬台灣莫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