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善念與道德約束才是人權的保障

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 黃敬皓

  「天賦人權」是上天賦予每個人的權利!有時候,上天會透過天災收回這些權利,這是無法預測跟避免的;但更多時候,迫害他人人權的,卻是我們人類本身!所以人類制定了法律來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是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雖能用來約束犯罪的發生,卻無法使人有向善、向上的力量,再加上法律的制定及執行都是經由人類之手,因此會有不足的地方,或是淪為迫害弱勢的工具之一。

  最近社會上有許多人關心死刑的廢除與否,但或許我們更應該注意到,是什麼樣的心念及價值觀,會使得一個人犯下須判死刑的重罪!每年都會有些稅務問題擾民,但真正擾民的不是稅法,是某些執法人員知法犯法,不依法行事!從太極門案件中,可以發現現行的法律中,有出現漏洞或不符公平正義的地方,但利用這些漏洞並做出不公不義行為的,卻是執行公權力的檢察官及執法人員!

  雖然,現行的法律還有許多漏洞與不足需要修正,但換個角度想,或許真正需要修正的是人心!試想:若沒有人會犯下須判死刑的重罪,則廢除死刑與否的問題還會有人爭論嗎?若沒有濫用公權力及法律加以迫害人民的執法人員,也沒有亂開稅單的稅務人員,我們還有修法的必要嗎?

  歸根究底,人心的惡念才是問題的根源!若每人存好心、好念,做到自重並尊重他人,安分守己不佔他人便宜;這樣的話,我們的人權不需法律的約束就有保障,愛與和平的願望也會有實現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