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存權 V.S. 消費者人權

冠金企業有限公司Crown King Enterprise Co., Ltd. 陳亞新

  企業生存權來自於產品產銷的盈利,消費者用勞動所得在市場上購買生活所需用品,因此產品銷售之好壞取決於市場消費者接受度,接受度越大,企業生存的機會也越大,但這站在消費者與企業兩者之間如同蹺蹺板一樣,一定會有一方是輕一方是重,不可能出現對等的現,因為企業為生存追求產品盈利極大化,而消費者則是追求物美價廉極大化,用最少的代價買到最優質的商品,所以兩者之間巧妙的關係運作,得靠消費市場的接受度來平衡。

  隨工業革命的發展至今日,許多的產品已經都是成熟型產品,尤其是我們生活用品,製造的成本都很容易被計算出來,且透過市場的價格換算,企業的盈利很容易被估計出來,因此在利潤有限的情況下,透過手段來降低成本賺取超額利潤,已經成為企業的一種常態。

  近年來由於有許多的企業為了賺取超額利潤,利用一切手段來達到此目的,當然在合理的範圍內及消費者的權益為先的情況下,是被社會所接受的,這表示企業主領導有方,企業績效及效益是很好的,但有少數企業卻不是以此為目的,,而是以最大超額利潤為目的,為達此目標而不擇手段,許多的黑心產品也由此而生,也是企業漠視消費者人權根本原因。

  黑心電視就是一個例子,黑心電視由於是一些廠家把二手電視或故障電視回收後,再進行少數零件更換再重新在市場上販售,但由於新電視的價格越來越低,造成二手電視市場萎縮不少及電視競爭激烈,因此有許多店家乾脆回收後不進行檢查,直接作外殼更換,把舊機當新機賣,賣給不知情的消費者, 消費者買回家後,用一段時日就會出現問題,而電視畢竟是電器用品,一發生問題輕的損壞為故障不能用,但重大的損壞會引起電線走火產生火災,威脅到消費者的生命權及財產權損失。試問如果消費者知道自己買回家電視是一個不定時炸彈會危及自己生命,誰還會用自己的辛苦的勞動所得去購買呢?

  前幾年發生,最直接影響消費者人權的案例為三氯氫胺加入牛奶事件,這個轟動全世界人類的新聞,也是因多數企業的良心蒙蔽暴利的引誘下,罔顧消費者的權益及生命人權,把化工原料加入牛奶中,提高牛奶的奶蛋白含量,但已使牛奶變成毒牛奶。事件曝光後,使得無數牛奶製品企業一夜消失,及數億元商譽的損失,及近36萬的小孩生命成長受到威脅及影響,此黑心做法已超過人類應有的規範及良知,實為牛奶製品公司謀殺每一位相信它品牌的消費者。也顯示出企業對消費者人權漠視的嚴重程度,和對人類生命人權的極度不尊重。

  由於黑心產品事件層出不窮,已經顯示出有許多企業為了謀取暴利已達不擇手段之地步,只求利益不問後果的方式,導致出社會中瀰漫強烈功利及投機主義,而應為市場上產品做最後把關的政府單位卻常常是慢半拍,往往是媒體報導後才進行亡羊補牢之動作,消費者最後對社會失去信心,因為已沒有甚麼是值得可相信,此演變的結果會是使我們的下一代生活在黑心及投機的社會當中,並且要面對無時無刻會出現產品危害,此將會使我們國家整體的競爭利持續下降及衰退,因為不會有人想與投機份子極高的國家有生意往來。

  黑心商人自古已來都有, 有暴利的地方就會有黑心商品, 但法治及良好的社會社會風氣是一個國家重要的競爭力,人人守法視法律為生活中的準則,國家機關執法嚴明依法行事,漸漸將會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國家競爭力也會大大提昇,就不會有商人漠視法律,或認為被發現犯法了再說的心態,黑心商品也就不會如此橫行於我們的生活中,或許斷除不了黑心商品,但至少會約束企業會對消費人權重視,而政府機關也不會處於被動的局面,去漠視人民生存權利,這樣的社會才是真正好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