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代理孕母事件推看人權

瑪里士實業有限公司業務秘書 林淑芬
  前一陣子有一則報導:一位富商、一位醫師、一位藥師用來臺求學名義購買烏茲別克的女孩來做代理孕母,只為了他們想擁有洋娃娃的小孩。
 
   從這個事件讓我覺得人的生存權利之被踐踏,科技學術之進步為何道德觀之淪喪,是大家不尊重彼此生存之權利與義務。用錢買一個女人、一個子宮,用科技製造一個小孩,多麼恐怖的一件事,這中間沒有愛情、沒有親情,只有金錢的交易,只為擁有而交易,這是一個進步的國家所演變出來的結果嗎?請政府深思此問題是否我們教育上對人權道德的教育不夠,社會的價值觀教育出了問題,媒體資訊產業報導超出人權道德的問題,司法體制面是否落實地公正無私的行事......。

   人權本該互相尊重,在一個互不侵犯的範疇上,行使權利與義務,所以唯有人權確實地落實,我們一般平民百姓才能夠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這樣世界大同之日才能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