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酒醉駕車人人有責

高速公路警察局警員 陳水德

  00日00時,接獲勤指中心通報000公里處發生車禍,我立即與同事趕往案發現場查看,發現係酒後駕車肇事案,開車的婦人被滿身酒味的大貨車駕駛人撞擊,送醫後醫生宣告不治。又是一起酒駕事故,害死無辜乘客!這是目前從事交通警察工作的我,最不願意看見的事,但近年來社會的富裕及交通便捷,在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酒後駕車肇事死亡案件卻是高居不下。換言之,酒醉駕車好比將一顆不定時炸彈放置在馬路上,隨時都有肇事的可能。

  常言道:「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由歷年發生多起交通案件可知,這句口號仍處於知易行難的狀態,酒醉駕車問題造成無數家庭的破碎,已不單純是嚴重的交通問題,而且是嚴重的社會問題。人人有免於恐懼的權利,常有民眾認為喝一點酒並不會造成危險,覺得自己意識清醒可以開車,輕易地在酒後開車上路,也因此發生很多交通死亡事故的悲劇。
由於國人敬酒與乾杯的文化其來已久,加諸一般駕駛人守法觀念普遍淡薄,導致酒醉駕車肇事之交通事故層出不窮,不僅害人又害己,因此唯有從本身做起及警察公權力的伸張,才能達成預防酒駕交通事故之發生。酒後駕車無論精神或反應能力都遠比未喝酒時來得差,因此如有突發事故,很難即時反應,容易發生事故,造成遺憾。酒駕肇事者或是酒駕受害人,都有可能是我們身邊親近的人,因此防範酒駕,是每個人都有的責任。

  然而,很可悲的酒駕肇事導致相關議題尚未獲得政策與大眾普遍的關心。雖然酒駕肇事導致的悲劇不像飛機失事、恐怖攻擊事件般帶來劇烈的衝擊,但許多酒駕受害者在事件中失去寶貴的性命或造成無法回復的身體傷害。這些受害者的故事通常不是頭條新聞,不至於造成社會恐慌與群情激憤。他們的生命正如你我般,何等彌足珍貴。

  雖然國內、外已進行一些行動方案來防制酒駕行為,但目前最嚴重的不單是知識缺乏的層面,而且是大眾接受認知,現代法治精神中,人權保障是法律規範主要維繫的價值,在行車時人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請維護個人的尊嚴、保障基本人權,人權不得任意剝奪與侵犯,如果您愛您的家人,也請提醒他們,酒後不要駕車,可以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是計程車回家,以確保自己的安全,以達到尊重個人尊嚴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