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的權利

 吳姵璇

  畢業到現在,我都是從事服務業的工作,因為工作關係,上班的時間比較特殊,無法正常休假,對我來講,也當作學習適應這個環境來看待。

  我從上班到現在已換過2,3個工作,之前的工作,因為老闆對員工的待遇不好,工作量多,連上廁所都沒有人代理,又不願意請人,所以有短缺的時候,要我負責,每件物品價值上萬,我真的賠不起!所以辭掉換現在的工作,雖然有底薪又有抽成,算起來待遇不錯,但老闆記帳方式不對,核對存貨不合,就要我們賠錢,第一次我就讓他扣2千多塊,但第2次同樣的問題發生又要扣一萬多元,變成我做的工作就等於白做了,所以我就跟老闆商量,這樣是不對的,後來老闆認同我的想法,就說不扣我的錢,還說公司沒有妳不行,所以說人與人要互相尊重,自己的權利要自己保護,不要讓別人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