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評太極門師徒關係稅務案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少年家事法庭分案 陳鈺民

  太極門乃古老氣功武術門派(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http://www.taijimen.org),一脈師徒相傳,教導世人從心修改,為最高層次的「心」功夫,並輔以氣功養身,藉由強健的體魄,完成渡化世人的天職使命。筆者現服務於少年家事法庭,有鑒於社會各種暴力事件層出不窮,家庭失和產生的家庭暴力事件,進而衍生離婚案件,再從這一破碎家庭,導致少年的竊盜、搶奪、強盜、殺人與毒品案件等偏差行為。反觀此一上萬弟子的太極門優良團體,成就無數和諧家庭,其正向能量,對國家的貢獻實在非常卓著。

  正所謂的「ㄧ日為師,終身為父」,太極門全體上下,如同一個大家庭,掌門人如同大家?。太極門弟子拜師贈與的敬師禮,乃傳統禮俗,在法律上屬贈與行為,於一定金額贈與,使對弟子課以贈與稅,受贈人本無報稅之義務。惟民國八十一年間,太極門弟子未達百人,稅務單位竟對太極門掌門人課以的巨額綜合所得稅,行政法院更以「 實則在納稅義務人未在法定申報期間內主動申報所得,事後又未盡協力義務之情況下,稅捐機關本可依法調查及推計......。又推計課稅是在不改變舉證責任客觀配置情況下,本諸日常經驗法則,相對降低稅捐機關之證明責任。」然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於相關公益稅務案件,更應依職權調查為原則。此觀諸非訟事件與人事訴訟事件的公益案件,所採行的職權調查主義即可得知。又行政程序法第三十六條明文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其立法目的為期國家機關正確掌握案件原貌,確保公益之實現。

  次按,行政法院謂:「惟公法紛爭並不禁止自力救濟,許行政機關得依法以行政處分為下命之處分,此項行政處分一經送達即發生執行力,得據以執行。......欲對行政處分本身之執行力聲請停止執行,僅得依據行政訴訟法之前述規定,殊無適用強制執行法第18條規定之餘地,對撤銷訴訟確定判決提起再審,其情形亦同。」前揭見解,對太極門而言,無異是國家機關對優良團體的殲滅行動與獵殺遊戲。
國家機關依法行政本無可諱言,然依法行政的結果,竟是對優良團體的戕害,此一依法行政過程即有待通盤檢討。當務之急,稅務單位應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並在執行程序中,撤銷強制執行之申請,終止執行機關的執行程序。立法機關尤應依憲法架構之設計,制衡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務使對國家有貢獻卓著的優良團體,繼續散佈歡樂、散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