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人權

家管 江素珍

  中華子民,本性勤儉,認命知命,祖先千秋萬世,傳承種種美德.雖然歷史巨輪歷經無數的朝代變遷過程;後代子孫仍力爭上游,為國家、為自己、爭取人權。

  而人權,又譬為啥?條件呢?愚之看法,若要講人權,國家社會均須已臻成熟到真正的「民主」、「繁榮」。而人民的素養,也應已至一定的程度;其間,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當政者,適才適用,在本位上,憑著無私、努力、以專業之精,當仁不讓,用心做好自己的權責,使百姓得以安居樂業。

  同胞百姓,能以人溺己溺,人飢己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世間普羅大眾,愛人如己,有專業的仕紳能以”謙””和”的態度不吝分享,並傳授於需要的大眾。更有尚者,平常能以慈悲心,視病如親,痛其所痛。視老者如是父母,視辜寡無依,老、幼無所養者,如是自己家小。若自身能力上沒辦法,也許可動用社會資源:志工、義工,去尋求慈善機構或幫忙籌集募款,解決社會弱者的需要.那麼社會自然祥和。

  愚以為,推動人權的兩個前提:「1.有健康的體魄,2.人人有慈悲大愛的心」;那麼,這個可愛的台灣,甚或整個地球村,自然人人已活在人權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