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要懂得保障自己人權

民間企業-行政人員 許淑惠
  

2010年上半年好不容易請了特修假回家鄉,家中原本就有MOD但尚未能上網,於是就與家父親到業者門市辦理。辦理當下向櫃檯人員說明;希望下星期一是否可到中施工,經櫃檯人員向內部工程人員行程確認。下星期一無法-因為我們不是在市區而算縣,'所以只能等到下星期二才能去施工。櫃檯小姐說;至於工程人員上午或下午施工,會提前與我們聯繫。但到了星期一卻始終得不到通知,等到星期二當天上午9點多電洽業者。對方回覆。施工時間是下下星期一。而不是這星期二,當下與家父再三確認。我跟他都沒聽錯,並將當天與櫃姐溝通內容與客服說明;並建議他與櫃姐確認,並一再告知我們將所有工作排開在家中等候,客服確說;從未有說是這星期二施工通知,並且再前一天-星期一有發簡訊通知。並且一開始就是下下星期,而非我們所說的日期,我回覆他我沒接收到任何簡訊,客服只說;請等一下,沒多久就掛掉了,之後來了電話。客服說你們這邊算是偏僻。所以申請後都必須等一星期,我問他那下下星期一確定嗎?客服說:這樣看工程人員時間,當下我深感我的權利被剝奪。我就詢問我們消費者的時間就不是時間嗎?我們有繳錢啊!那還是我可以跟你說我今天只能繳一元,我再看看哪天我方便再繳餘額,對方卻說那不一樣,就這樣被他連續來電掛了三次,非常納悶。難道她們有通話時間限制嗎?也很納悶要掛電話前,客服總會說:請等一下,電話就不見了,完全感受不到所謂客服的真正工作(客服不是客戶有問題就要幫忙解決嗎?怎麼反而變成我這個消費者弄錯時間變成強詞奪理。)

當天中午前,當天辦理此業務的櫃姐來電了解狀況,他也很確定的告知我們。當天我們去辦理時,是這麼告訴我們的,他也很清楚知道問了哪為工程人員所給的時間,櫃姐說他馬上與那位小姐聯繫請他給我電話(同時我也表明我們始終等不到你們聯繫都不敢外出)下午兩點多,還是未接到任何一通電話。我又自行打電話去電信業者門市,一位聲稱主管的劉先生接了電話,表示他知道這件事,他說明施工人員今天會來我家施工,我問他大約幾點?他要我自行打電話給施工人員,終於聯繫上了,到了下午4點半多施工人員非常匆促,原來我才知道他很冤,因今天沒排我這邊導致他後面得行程,非常急促。

此事件我的立場很簡單,也不是不通融對方,只希望"是非對錯分明"錯與對分清,每個人都有自我的權利。只要承認因人員疏忽導致時間錯誤,我還是會秉此同理心(將心比心),時間上作調整'使雙方得到更樂觀的安排。


一. 基本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即是人權(這是每個人都擁有的權利)。
二. 工作(守本分)如客服即是幫顧客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
三. 想想今天我為了對與錯去爭取,希望下次這事件不要在發生,如發生在不知自己權力的消費者身上,擔心對方口吻嚴厲就放棄自己權利,在此深感痛心。
四. 業者不能沒有消費者,但是消費者是可以沒有業者的。
五. 每個人都要知道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共同來維護他,人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糟蹋彼此,希望不管在任何職者所在者,都能善盡職者清楚明辨是非對錯,這樣我們老百姓可以得到安居樂業,不在擔心受傷,可以很努力在職者上努力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