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愛」來尊重生命

幼教退休人員 王米發
  記得在小時候生活資源相當困乏,為了過生活全家人都必須非常的節儉,看到父母為了維持家計每天都得早出晚歸辛勤的工作,心裡充滿了感恩,感謝他們的照顧,雖然生活過的清苦,但全家都能彼此關心知足快樂的過每一天,我想這一切都是因為彼此能夠感恩與尊重,尊重別人、尊重自己生存與生命的權利。

  近日從報章媒體的新聞中得知,最讓人震驚的莫過於這則下藥、燒炭殺害雙親及用相同手法試圖殺害妻兒的社會新聞,而這事情的發生只是因個人生活、經濟上的困難,就做出如此傷天害理、戕害生命的事情,為何會如此輕易的剝奪他人的生命,就連最親的家人都如此對待,真讓人感到難過與心寒,難道社會真的生病了嗎?

  上天賦予每個人基本的權利─就是人權,而人權的實現必須從尊重開始,尊重大自然中所有生物生存的權利,絕對不能因為個人的喜怒哀樂而任意的加以剝奪與毀滅,尤其對生命更應該加以珍惜,愛惜自己的生命、愛惜他人的生命,讓自己心中的「愛」能夠散發出去,推己及人的讓每一個人心中也都能充滿了「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