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生命 尊重他人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志工 鍾春梅
  打開報紙常有因生活困難‧感情受傷‧事業挫敗‧而燒炭自殺或他殺的案件,震驚社會,仔細注意現在這種自殺行為,變成極常見的一種結束生命方式 。

  其實任何一個人他的生命,他的生存、都是屬於他個人的權利,父母親生了小孩他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父母親只能盡心照顧、撫養、教育他長大成人 。報上常有父母帶著小孩一起去自殺的行為,這是極為負面的教育,它是不對的!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去剝奪小孩的生命及其生存權利 。

  人的一生會經過許多階段,從嬰幼兒期、學齡前、學齡兒童、少年、青少年、青年、壯年到老年,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權利義務,責任工作挑戰,如何去克服及完成,必須有相當正面的態度去迎接挑戰,去面對困難,剩至必要時要尋求支援以解決困難。

  生命的誕生及成長實屬不易,而人的壽命也只有短短數十載而已,基本上如何先學習能珍惜生命、尊重他人、是非常重要的一課,生命教育應從小開始向下紮根,現今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社區大學、媽媽班、銀髮族 、都應接受生命教育的課程,再帶回到各個家庭中去實踐。如此一來定可協助解決目前社會日趨嚴重的自殺事件,減少生命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