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婦女能不能兩全其美

家庭主婦 黃汝莉
  我是一個新手媽媽,一個小孩剛滿兩歲的媽媽,因為帶小孩的問題,我不得不放下自己的工作專心帶他。因為抱小孩而使手部肌腱發炎,我開始找保母來帶小孩。但是幾次的經驗下來真的讓我很難過灰心。最後還是把小回帶回來自己照顧才能放心,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我也必須要有經濟來源才能維持家中的開支。

  常常在社會版面看見虐嬰、虐童事件,令人怵目驚心,在找保母的過程當中,也是考慮萬分才下決定,深怕自己的孩子也成為社會事件中的一角。目前國內國家公立或是合格的托育機構不多,一般二歲以下的孩子通常都委託家庭式的保母照料,加上保母的專業知識素質也參差不齊,家庭式保母也有可能還有其他工作要做,或是還有其他孩子、自家的小孩需照料,在這樣的情形下孩子之間的衝突與保母的私心或道德標準不一,其處理的結果往往對孩子造成日後的不良影響。另一方面,二歲以下的幼兒托給幼稚園是不合法的,仍然有些幼稚園會招收二歲以下的幼兒,因為這個年齡的幼兒需要特別照顧的地方較多,一般幼兒學校的師生比例高,無法同時兼顧到較小的幼兒,況且這個年齡的幼兒是初步學走的時段,還有餵食的時間與安全考量,對於這樣的師生比例肯定是無法勝任的,我想如果中餐該負責的孩子餵完了可能也剛好是晚餐了吧!當孩子無法找到一個合適的保母時,最後尋求解決之道就是母親留職停薪在家自行照料孩子,我不禁要說台灣的婦女真的很可憐。

  根據統計有近九成職場女性擔心「擴大育嬰假施行」會影響工作機會並且降低企業僱用意願,在經濟壓力下,擔心原有的穩定工作被卡位,由其他員工或新人取代,另一方面也擔心給企業留下負面印象,再回到職場時所有景象都變了。對一般的中小企業而言,人事都相當精簡,留職停薪將會造成工作調度困難而成為多負擔的人事成本,有可能會降低企業僱用女性員工的意願。對於職業婦女而言是一項殘酷的考驗,婚前累積的工作經驗有可能隨著婚姻及小孩的誕生變成了婚姻的懲罰而跟著葬送了。

  我看著自己的孩子睡得很甜,心想著明天起要出門去找保母家照顧,將孩子托送出去,繼續一顆不安的心留在職場?或是該選擇失去好的工作機會留再家中繼續自己照料?我想要問問政府,有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