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成因與影響

中山科學研究院 助理研究員 楊清志

一、序論
每日來自不同媒體報導全球各地貧富差距的新聞,貧苦者生活的處境令人難過。全球財富日漸集中在少數人手上,全球屬於百萬富翁的家庭 (扣除房地產與藝術等財產後,可投資資產超過 100 萬美元之家庭) 比例不到 1%。全球財富越來越集中,百萬富翁家庭掌握全球 38% 資產,較一年前的 36% 比例提升。所得差距拉大,是造成貧富不均的原因。香港每年生產總值超過 2,000億美元(折合港幣 15,600億元),但其中最貧窮的一成人口只能分享當中 2%收入,最富有的一成人口則佔了 34.8%收入,富裕階層的收入是窮人的 17.8倍。

二、貧富差距

   國際間常用吉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系20世紀初義大利經濟學家吉尼(Corrado Gini),根據勞倫茲曲線所定義的判斷收入分配公平程度指標。聯合國組織訂定吉尼係數標準,來估計一個國家收入是否平均分配,若吉尼係數低於0.2表示收入絕對公平;0.2-0.3表示比較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一搬而言,國際間認為吉尼係數0.4作為警戒線,如果該國的吉尼係數超過0.4,則代表該國貧富差距開始惡化。也就是說吉尼係數越小越好,代表貧富差距越小。聯合國公佈最佳20國排名如表一。

表一吉尼係數最佳20國排名

排名

國家

吉尼數

排名

國家

吉尼數

排名

國家

吉尼數

1

丹麥

0.247

7

芬蘭

0.269

13

保加利亞

0.292

2

日本

0.249

8

白俄羅斯

0.279

14

衣索匹亞

0.298

3

瑞典

0.250

9

烏克蘭

0.282

15

匈牙利

0.30

4

挪威

0.258

10

德國

0.283

16

盧森堡

0.308

5

捷克斯拉夫共合國

0.258

11

克羅埃西亞

0.29

17

荷蘭

0.309

6

斯洛伐克

0.258

12

澳大利亞

0.292

18

孟加拉

0.312

資料來源:聯合國

貧富差距小的國家觀察,確實包含孟加拉、衣索匹亞等這類國家,但表現最優的丹麥、日本、瑞典、挪威等富裕國家兼顧貧富差距正義,為人稱羨,顯見貧富差距與經濟發展可以兼顧,端看執政者心態與處理能力。

表二亞洲各國2010年公佈吉尼係數

排名

國家

吉尼數

排名

國家

吉尼數

1

日本

0.249

7

印尼

0.394

2

韓國

0.316

8

新加坡

0.425

3

台灣

0.339

9

泰國

0.425

4

印度

0.369

10

香港

0.434

5

越南

0.378

11

菲律賓

0.456

6

馬來西亞

0.379

12

中國

0.469

資料來源:政經風險顧問公司

  亞洲國家的吉尼係數普遍高於歐洲先進國家,顯示亞洲國家專注意於經濟發展,忽略社會公平與正義,尤其中國從社會主義國家往市場經濟邁進的過程,貧富差距拉大最劇烈,顯示其社會資源、制度的不健全,這也是亞洲國家普遍現象。

三、台灣現況

   台灣《天下雜志》調查顯示,73%的民眾不滿意台灣經濟,遠高于21%滿意的民眾。93%的民眾擔心貧富差距擴大,創歷年新高。原因是:政府對富人減稅、房價不斷飆高、以及高所得者不斷傳出逃漏稅,加深民眾的剝奪感。民眾對貧富不均強烈不滿,潛藏對社會不公平的深化。2009年台灣最有錢20%的家庭,年所得是最貧窮20%的家庭的7.73倍,貧富差距創歷史新高。經過生活補助等社會移轉之后,降到6.05倍,但仍然創5年來新高。貧富差距-家戶所得差距(前1/5與後1/5比較, 單位:倍)如表三所示,自1999年至2008年所得前20%與後20%支差距倍數。


表三貧富差距-家戶所得差距(前1/5與後1/5比較, 單位:倍)

年別

最高所得為最低所得之倍數

轉移前最高所得為最低所得之倍數

政府移轉收支

吉尼係數

1999

5.502

6.468

0.966

0.325

2000

5.548

6.568

1.020

0.326

2001

6.391

7.618

1.227

0.350

2002

6.161

7.469

1.308

0.345

2003

6.075

7.319

1.244

0.343

2004

6.027

7.417

1.390

0.338

2005

6.036

7.447

1.411

0.340

2006

6.006

7.454

1.448

0.339

2007

5.981

7.523

1.542

0.340

2008

6.046

7.733

1.687

0.341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台灣《天下雜志》今日最新公布2010年“台灣民情調查”,民眾擔心貧富差距擴大的比例高達93%,創歷年新高。比去年升高8個百分點,比4年前升高10個百分點。貧富差距成了政府不得不面對的嚴重警訊。而民眾擔憂貧富差距擴大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拼命對富人減稅、房價卻不斷飆高、高所得者不斷傳出逃漏稅。

四、 造成貧富差距的原因

   雖然台灣在吉尼係數大約維持在0.340,但由表三所示顯然台灣貧富差距有逐漸擴大的傾向,且政府移轉收支比例隨年增加,我們想要縮短貧富差距前,應了解造成貧富差距原因,對症下藥,如此才能有效解決問題,本文分析造成社會分配不均的原因如下:

1. 經濟全球化之失業率

   廠商為了在市場上競爭與生存,將生產基地遷移至工資低廉與生產成本低,以及接近市場的地區,原廠商的員工被迫選擇配合遷移或者另謀新工作,如果不配合遷移且其技術與經驗非新廠商所用,則產生失業人口,所謂結構性失業。近年受金融海嘯之苦加速廠商遷移與關廠,以致台灣失業率突然居高不下,至今維持失業率5%以上。依據行政院主計處公佈2010年4月份失業率為5.39%。4月失業人口為53.9萬人,其中之中高齡(45歲至64歲)失業人數為12.9萬人,中高齡失業對於家庭與社會影響最大,因為可能其家人的生活依賴其收入,如果一家以3口計算,將增加26萬人待援助。貧苦家庭學齡兒童學習機會相對減少,對於知識與技術教育的不足,以致無法改善其未來的經濟社會地位,因而落入『跨待貧窮』,政府基於人道理念與社會安定著想,應擔起責任協助中高齡失業問題。

2. 賦稅的不公平

  經歷金融海嘯後的經濟衰退,台灣政府為了吸引資金回流,以提振經濟為由,制定降賦稅政策。為了提振建築業投資與消費,調降土地增值稅,調降遺產稅以便於有錢人資金回流,調降營業稅鼓勵廠商投資,這些政策表面上是為提振全國經濟著想,實際上對於有錢有利。例如調降遺產稅以便於資金回流,事實上台灣並不缺資金,只是缺乏投資管道罷了。外部資金進入台灣,並未對生產與服務業投資,而是將資金投入股市炒股,以及房市炒房。最終結果,股市與房市被炒高,市井小民對於房價望塵莫及,對於失業率也沒有改善,更加使民怨沸騰。

   財政部財稅中心發布99年國內薪資所得稅收佔綜合所得稅收的71%,財產交易所得稅收只佔綜合所得稅收的0.24%。台灣目前的薪資所得所佔綜合所得比例約五成左右,但薪資所得者繳稅佔綜合所得收的71%,此一狀況對於薪資所的者既不合理也不公平。社會大眾認為政府稅賦政策擬定偏袒有錢人其來有自,根據財稅資料中心統計,2008年有58位所得高於200萬元以上者不需繳稅,其中有2位愈千萬元。資本利得未納入課稅,終究使有錢人易於累計財富,加劇貧富差距。

   貧富之間承受經濟衰退的能力差異頗大,日常生活觀察即可略知一二,近年馬路上販售玉蘭花與分發宣傳單的年齡往下降,人數往上增加。2008年台灣家庭收入最高前20%與最低20%,其收入與支出狀況如下表:

表四 收入最高前20%與最低20%,其收入與支出狀況

收入五分等

收入(元)

支出(元)

結餘

最高前20%

1,834,994

1,157,234

677,760(元)

最低後20%

309,419

303,517

-5,902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

  依據主計處統計資料,2006至2009年食品類累計通貨膨脹率8.55%,更加深貧窮家庭的困難。由表四貧窮家庭收入不符支出可知,其收入恐無法滿足民生需求。

五、結論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表示,香港近年經濟泡沫爆破以及經濟轉型,導致低技術及低學歷人士的勞動價值下降,其中對年長者及青少年的影響最大,當中青少年的失業率最高,難有翻身機會,形成不滿的情緒,根據外國經驗,最嚴重會引起社會動盪及治安轉差,其次也會引致青少年吸毒、自殺率高等社會問題。

   行政院經建會認為近年來政府移轉收支對抑制所得差距倍數擴大之效果逐漸擴大。各項社會福利措施及稅制調節制度之移轉性收支,有助於降低所得差距倍數,顯示政府推動的各項福利及稅制調節措施,已有助於降低所得差距、改善貧富不均。但由表三所示政府移轉收支隨年日漸增加,預期將來移轉收支將成為財政的負擔,必須以增加稅收補足,但目前政府的減稅政策豈不背道而馳,因此政府只能舉債補貼社會福利措施,最後債留後代,終非可長可久的施政措施。

   政府應致力於縮小貧富差距,建立公平正義的社會,個人建議如下:

  1. 財政要健全減少舉債,應擴大稅基增加稅收,提升徵稅技能,減少有錢人逃漏稅。
  2. 政府用錢應更為謹慎,減少無謂的公共建設投資,部分建設既無經濟效益只是政治酬庸罷了。
  3. 對於貧苦家庭教育津貼的發放,使孩童學習進度不受耽誤。
  4. 持續社會福利措施及稅制調節制度之移轉性收支,使得貧苦家庭有起碼的尊嚴生活。
  5. 創造就業環境,輔導失業者再進入職場,早日脫離貧窮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