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易經訟卦的啟示談政府應如何維護司法及租稅人權

麻省理工學院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員 程建興
  欣見中國人權協會李永然理事長、知名律師陳長文及蘇友辰、立法委員朱鳳芝與羅淑蕾、監察委員 錢林慧 君等,近來於各報章雜誌、媒體、研討會及記者會中,陸續披露台灣幾十年來極為荒謬的司法及稅務人權的迫害個案與潛在通病,並且呼籲政府要重視「防止冤獄」、「維護租稅人權」等已為第一線執法人員所僭越,普遍存在而且嚴重影響民心士氣的人權問題。這些案例雖然不是「海角七號」的劇情,卻是深沉民怨的「冰山一角」,表示政府與民間團體在人權方面還有諸多努力的空間。相信剛於去年 12 月 10 日,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社會經濟文化權力國際公約》,宣布正式成為國內法的一部分,也是法律人出身的馬總統,看到、聽到這些人權問題,應該會心有戚戚焉,希望執政團隊能破繭而出有所作為。

  老一輩的人都知道萬物循天理的天人合一現象,「人若不照天理,天就不照甲子」,所以古來有為的皇帝看到各處災殃,就知道當地父母官的品性與作為。近來全球天災人禍不斷,台灣也不乏亂象叢生,人人都應該深思是否有盡到本分,好事大家一起做,以共德來轉化環境的共業。遺憾的是 2009 年台灣人權指標的調查結果,「司法」、「政治」、「婦女」、「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經濟」、「勞動」、「環境」、「文教」及「原住民」等十一項指標均呈現退步情形。更誇張的是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最近所公布一項驚人的統計數據,去年全台有 420 萬件補稅案,金額共四千四百億元,亦即平均每 5 個人就有一人欠稅,有一半以上的家庭是欠稅戶,且已遭移送強制執行。中國人權協會因此反映民意,將「租稅人權」增列為第十二項指標。

  個人以為,只要有心,就可以向古人借智慧來改善問題。《易經》彌綸天地之道,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是中華文化的源頭,古聖先賢早已將宇宙萬法濃縮在六十四個卦裡面,不論是士農工商,或是經世濟民、內聖外王,都能讓人依時義而有所遵循、各得其所。其中與司法人權相關的就有「訟」、「噬嗑」、「賁」、「解」、「豐」、「旅」、「中孚」等卦,重點都在提醒當政者如何謹慎折獄用刑;尤以「訟卦」六爻的爻辭在在告誡人們,以「不訟」才能得吉,成訟則終凶,明白表示訴訟之不可長、不宜訟。這實在是聖人深諳人民安和樂利以和睦相處為根本,不論是訟者、聽訟者皆以無訟為貴,民心方能平和,國本才得以安固。遑論今日官員變本加厲,不論是恣意興訟 ( 例如檢察官 ) 或與民爭訟 ( 例如稅務稽徵機關 ) ,都是跟民意背道而馳的施政敗筆。

  爭而不決方成訟,允許人民訴訟是聖人不得已的措施,法懸而不用,用則唯求其速解,以復歸於愛與和平。「訟」字本意從「言」從「公」,也就是在「公」堂之上,有賴聽訟的「公」正法官和裁訟的「公」平「法」律,以合乎人「情」、義「理」,輔以智慧方「法」,明辨是非迅速止訟。所以諸如檢察官濫權羈押、法官不能速審速決、行政訴訟法官不懂稅法而鄉愿偏袒稅務稽徵機關、國稅局不理會法官的裁示、法務部不理會監察院的彈劾、官官相護等,都是現階段司法及租稅人權的大漏洞,讓無奈受訟之害的人民覺得訟已無公可言,提到訟就不會爽 ( 台語音訟 ) 。

  訟卦的上九爻更直言:「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說明執法者如果藉著爭訟而受賜官服 ( 獎賞 ) ,不出一天之內就會被連番三次的褫奪掉。爭訟的本意但求無過,以公平為歸斷,怎麼還能奢望藉訟來貪圖賞功呢!不論是偵訟的檢察官、聽訟的法官、或者是與民爭訟的官員 ( 例如國稅局頻頻開出的「萬年不死稅單」 ) ,如果是好大喜功 ( 例如故意將偵查情節公開於媒體、打個人知名度 ) ,或因職務之便,藉著訟事而圖取私利 ( 私下收取紅包、好處 ) 、邀功受賞 ( 例如財務罰鍰給獎分配制度 ) ,不但乖離人道、違背正義、戕害人權;天道好還,有損陰德之事,來得快去也快,好訟之災將自食其果,其所獲得的功賞榮利反而會成為過罰辱害。所以有智慧的人「身在公門好修行」;反之,「一世官、九世牛」的前車之鑒猶在,雖屬個人之事,民怨四起、天地不調才是眾人之大事哩。

  誠如聯合國非政府組織世界公民總會榮譽副主 席洪道子 博士,於去年響應「國際人權日」,在論文主題「天賦人權 - 以民為本,以法為歸」所彰顯的人權精義,期許政府對於國計民生重要公僕的任用,考核其道德與智慧應重於學識;而對於違法濫權的執法人員及其主管,更應秉公採取適當的懲處與連坐,以儆效尤 ( 備而不必用當然最好 ) ,並驅策其兢兢業業,才是百姓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