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是每個人共同的責任

台西客運職業駕駛 李志展

  我是一位職業大客車駕駛,多年來擔任個種型態客車,載運旅客平安抵達的目的,一直是我的工作,也是我服務社會的方式,雖然我沒有獲得過優良駕駛,不過我也沒有被投訴態度或是服務品質不佳。

  但是最近我卻因為守法與堅持不做違法與違反道路安全的事情,而遭受投訴,甚至被主管脅迫調路線的迫害,才讓我知道光自己守法是不夠的,侵犯人權羽尊重所有乘客人權的衝突,常在少數人貪圖個人私立時被矇蔽,甚至讓公司遭受違規,紀點,造成公司形象受損而不自知。

  事情發生在我擔任某班車駕駛,行經某校時,設站不在校門口,我依法定點靠站停車下客,卻被該校學生要求在校門口停車,我沒有答應,公司主管告訴我因而遭受投訴,理由是沒有接受學生的要求。要我配合,不然就要將我調職。並稱這是來自校方教官的要求。並透過公司的主管要求我在沒有變更站位申請核可之前,道路測其他停靠站所需的車輛機慢車引導規劃配合改變完成之前,逕將車子停在校門口,方便學生下車。

  我能理解學生的需要,也不是不能做到,但是在沒有依法完成變更設站程序之前,會衍生許多問題,會造成其他不搭此公車的人阻塞交通,在校們口停車也對步行學生容易造成危險。故一般在有此需求時,再上下學時會以專車配合校方交通管制作業,以確保安全。

  在此之前我個人為維護其他多數學生之安全,及公司守法之形象,與全體從業同仁信守之交通安全規則,而蒙受主管之刁難脅迫,可能工作不保,真想不到堅持做對的事,需要承擔這麼大的壓力。

  其實從車上的其他乘客安全,與道路上用路人的安全,該校的全體師生人身安全等因素考量,確實不宜在沒有佩套措施的完成之前,冒然因一己之便而影響多數人安全,而做出違法的事,這才是班車必須定點靠站停車上下客的本意。也是要保障用路人安全共同所要遵守的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