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的人權

聖保祿修女會醫院職能治療師 徐郁雯

  生病是每個人都共同有的經驗,舉凡常見的感冒、發炎,到罹患重症。大部分的疾病在治療之後都有康復的機會,或是經由藥物而達到控制。但有些疾病卻是終身無法康復的,但也沒有嚴重到會失去生命。罹患這些疾病的人需要學習著與疾病共處,學習著接受自己失能的部份,學習著接受復健治療使自己進步。

  失能指的是失去原有的能力。像是因為下肢截肢而失去行走的能力,或是因心理的疾病而失去了認知知覺,這些都是無法康復必須與失能一輩子相處的。這些人常因為本身的疾病而無法顧及本身的權益,造成人權上的損害。像是在進入建築物前的樓梯沒有設置殘障坡道,這對輪椅使用者來說非常的不友善;或縱使設有殘障坡道,但是規格或是坡度都不符合該有的規定,讓輪椅使用者無法適當的使用,這樣如同虛設。或是人行道上常見的盲人磚,有些都已年久失修,失去突起的效果讓視障人士辨認,甚至會有攤販在上面設攤,這叫視障人士該何去何從?電視新聞也常見壓榨身心障礙者的新聞,像是雇主給予身心障礙者的薪資不符合該有的規定與實際工作的時數;或是某安養中心使用不人道的方式對待病人。這些都是生活上常見到的。

  本人為一位職能治療師,職能治療指的是運用經設計而有治療性的活動,使身心障礙者藉從事活動的過程,以預防、矯治殘障,改善功能,提昇生活適應力及生活品質。在台灣人的觀念裡,若是罹患需要長期照護的疾病,像是中風、脊椎損傷、慢性精神病等等,大多都是請外籍勞工來從事照護的工作,身心障礙者常因本身的疾病而無法從事自我照顧或是做想做休閒活動,也無法擁有一份工作,處於照顧者決定其生活型態的處境,會使身心障礙者失去自我價值及產生絕望感。但其實若是能把握復健的黃金期或是使用代償和輔具的方式,其實這些身心障礙者是可以自行處理生活上的大小事務,甚至能夠工作並擁有休閒活動,這對身心障礙者來說才是一個擁有人權的生活,因為沒有人希望自己的生活被他人決定主宰著,人人都希望能自己決定喜歡的生活方式。

  人生就像是駕駛一部汽車,有些車體老了或是不幸零件破損,亦或是天生就擁有瑕疵品,都不是能夠更新的。我想身心障礙者要的並不是同情或憐憫,需要的是機會與平等,能夠有機會從事我們眼中的一般人所能做的事;能夠平等的獲得一樣的待遇,讓他們能夠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和努力得到該有的成果。下次若有機會遇到在努力打拼的身心障礙者,希望能給予他們耐心或是一個微笑,都能夠使他們在前進的道路上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