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毛屋老闆罵員工被法院判決賠償員工事件~漫談轉念讓人性更美好

玉蘭活魚餐廳老闆娘 余映樺
  這個事件提醒了我,員工做事犯錯,作老闆的我有權利罵他們嗎?他們做錯事若導致我營業的損失,我心裡不可能不生氣,但是老闆有權利污辱員工人格嗎?當然不能,任何人都不應該罵人笨蛋之類污辱人格的話,員工做不好我們做老闆的人可以針對事情糾正員工,卻沒有權利去污辱員工,擴大來說,任何一個人都不能亦沒有權利去污辱另一個人的人格;在不對等的權利關係中,很容易產生這種污辱人格的情況,父母與小孩,老師與學生都是這種關係,幸好有這個案例讓所有的人能正視這個問題。嘴上說出來的話是否適當,是否會傷人,我們都要小心,常常有人說我是無心的,但真的是無心的嗎?從心做起,若心裡有愛有感恩,就會覺得員工平日的付出更多,一時不小心的犯錯只要適時的指正改過即可,父母之於子女亦同,我們忘了子女乖巧的時刻其實比犯錯的時刻更多,我們卻把乖的時候當成應該,錯的時候卻一直叨唸,若能專注於好的時候,則心情好多了,就不會爆粗口,於是我們會告訴他們怎麼做,讓他們成長,而不是謾罵他們太笨甚至更難聽的話,只是為了消自己的心頭之憤。我期待從自己做起,影響員工,員工再影響家人,家人影響其朋友,或許和樂世界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