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視障者生存人權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視障服務發展處專員 李欣怡
  一般人都以為眼盲就是處在黑暗裡,或者出生就看不見,所以對視障者的認知總是認定我們什麼都不會坐,哪裡都不能去,在武年前也跟大家是一樣的想法,但如今身為眼盲的我不禁要大聲疾呼:請尊重視障者的生存人權。

  我是個後天失明者,一路從明眼人漸漸變成弱視,再慢慢走向全盲世界,這樣的經歷讓我深深領悟明盲之間在認知上的落差有多誇張;記得還是弱視的時候,視力大概是0.01吧,因為看東西時沒有餘光沒有焦距,所以在路上行走總是如履薄冰的模樣,常常引來路人異樣的眼光,那天我走在擁擠的馬路口,事實上對週遭的人事物彷彿都是霧裡看花,當我準備跟在人群後面等待紅燈轉綠燈,沒想到因為這兩線道的路口很小,這群人看沒車就過馬路,我也不假思索的跟著走在最後面,才到達彼岸,忽然有個機車騎士猛然煞車擋住我的去路,對著我大罵三字經,意思是說我瞎了眼嗎?不要命的闖紅燈。我雖然被罵的莫名其妙,還是對他說:抱歉,我視力不好看不清楚,所以跟在大家後面走,並不知道前面的人闖紅燈。話畢我繼續向前行,這機車騎士居然二度把機車又橫在我面前擋住我,破口大罵說:你以為瞎子就了不起嗎?然後又是一大串三字經淹沒了車水馬龍的吵雜,朋友,您可以體會我的無辜與無助嗎?

  還有一次有趣的經驗,我在路邊攔了輛計程車,當車停在面前時,我是摸索著找到車門把,司機看出我的異樣,於是跟我聊了起來,我也誠實的描述我的視力狀況試圖讓他了解,快到達目的時,拿出手機打給朋友通知他出來接我,這時司機大哥很驚訝的轉過頭來,一付不可思意的口吻說:嗄!?你們青眠也會打手機喔?我啼笑皆非的回答:我是眼睛看不到,不是智力有問題。朋友,您可以了解我的無力與無奈嗎?

  這樣讓人啼笑皆非的狀況是每個視障朋友多少都有的經驗,對於外表一眼便可分辨是完全看不見的視障者,或許問題還不嚴重,但那些弱視者就常常被誤會,尤其是男生,當他們拿著望遠鏡在車陣中尋找要搭乘的公車時,常被誤會在偷窺,或者向路人尋求協助時,通常也因為外表無異狀而會遭來一頓白眼,我們該怪社會太冷漠無情,或是因為詐騙集團太過猖獗,讓大家對陌生人都築起一堵又高又厚的高牆?

  其實視障者分為全盲與弱視兩種,有的是先天性的,有的是後天因為意外或疾病造成的,不論哪種狀況,都不表示我們就該矮人一截,在每個視障朋友努力克服眼盲的不便時,是否請您給予相對的尊重,而不是用同情憐憫的眼光看待有人甚至惡意欺騙我們目不見物,拿過期的食物賣給我們,或拿假鈔找給我們。

  這兩年對視障者最大的衝擊莫過於649釋憲案,將在民國100年11月起開放明眼人也可從事按摩職類,其實在坊間各類SPA館早已到處林立,因為根據我國法規,只要在招牌及營業項目上沒有{按摩}兩字都不算違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46條:非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因此坊間業者在文字上作文章的風氣行之有年,現在只不過透過法律化暗為明罷了。

  或許您會質疑:為什麼按摩工作只有視障者可以從事?那麼我們一同來檢視現今社會是否有給予視障者公平的就業機會?答案很肯定的是:沒有,因為台灣人看待視障者就是什麼都不會,縱使盲人律師李炳宏考到律師證照,卻沒有一家律師事務所願意聘用,最後還是到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法律扶助基金會貢獻他的專業,還有盲人歌手蕭煌奇,若不是當紅電視節目星光大道中把{你是我的眼}一曲唱紅,或許蕭煌奇仍是個默默無名的小歌手。

  當視障者集結上街抗議,希望透過媒體輿論來表達我們要工作,要生活的最低尊嚴時,很遺憾這只佔兩千三百萬人中的0.002%的弱勢族群,不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只有驚鴻一瞥的出現在新聞中的小角落,而後繼續以綿薄之力與政府抗爭,再久就被冷落遺忘了。

  在滿足人類最基本的食衣住行需求時,視障者的生存全在哪裡?尊嚴在哪裡?我們要的只是就學.就業.就醫.就養的公平對待,.我們要說的是:視障者不是基因有問題,是機會有問題。給我們適當的輔助用具與適合的機會,視障者一樣可以開創一片黑暗中的璀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