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倫理觀點下的台灣森林永續經營

行政院農委會林業試驗所所長 黃裕星

第七倫-環境倫理的建立

  在中國儒家定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五倫的說法-即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然至近代,許多有識之士深覺人與人彼此的關係日漸冷漠,五倫的觀念已無法涵蓋及規範人類社會的多元面向,故推展第六倫,即將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係擴大到人與社會,建立更大網絡的倫理觀念;而至近二十年來,更有人認為人與環境之間的關係應該是第七倫,即對賦予我們生存空間的自然環境,人類應重新思考與其互動的角色及定位,因而發展出「環境倫理」的觀念。環境倫理其實就是個環境人權一種表徵,人類做為環境的一份子,其生存發展必須依賴良好建全的生態環境;但另一方面,人類對環境的回饋,也是環境永續發展的關鍵,故人與環境彼此之間此之間所存在的,既是互動互惠,也是互相依存的關係。

環境倫理觀點下的森林保育反思

  人與環境的互動當然包含森林。在台灣,從1992年就開始推動所謂的森林生態系的永續經營,即把過去森林經營認為只是做木材的經營,擴大到整個森林生態系的各種面向。事實上,這樣積極介入森林經營的觀念,與以往環境主義認為森林經營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去動它,讓人歸人,自然歸自然的觀念有很大的不同。

  再者,個人長期在林業經營的所累績的經驗中也發現,環境支持人類永續發展,人類回饋照護永續環境,這兩者的結合可說是環境倫理發展到極致的境界。也就是說,人與環境是雙向互相照顧的關係。人類如果沒有環境也絕對不可能永續,因為人類無法獨立生活,他一定要吃,吃植物、動物、微生物或菌類,如果沒有這些環境的支持,人類一定滅亡;所以人類為了能夠永續發展,就應該想辦法回饋環境,讓這環境能夠永續,才能支持人類的永續發展。

  因此,從環境倫理的觀點思考,我們對台灣的森林經營應不是放任其自然演替,因為自然界的生態系統也有發展不健康的時候,這時候就需要人類的協助治療。舉例而言,2009年的莫拉克颱風,一次的颱風造成台灣森林大概有四萬公頃左右造成大崩塌,它所毀壞的林木約有三百萬立方公尺;而隨著林木沖刷下來的這些土石,則約有二點五億立方米。這些土石、漂流木,都是從山上來的。而經過研究也發現,這些崩塌的地方大概有百分之八十發生在天然林,所以過去認為說天然林應該都不要去動它,就是最好的保育方式,因為天然林裡面的生物多樣性是最高的。但是現在我們發現,天然林如果你都不去管它,那以台灣的這種地形地質,一個陡坡的森林地,上面不斷的有林木生長,那林木老了、死了,倒下來也還在這塊土地上,新的又長出來,會讓這塊土地的負荷量超過他的成長量。這些生物量,不管是死的或活的,一但遇到大雨的時候,它所造成的是深層的崩塌,是從土壤、根、樹木整個是傾瀉而下到溪流裡面,甚而連帶影響農田、溪流生態系,乃至魚蝦貝類,水生植物及海岸溼地也全滅,造成生物多樣性的完全滅絕。

  所以天然林一旦老化,就喪失了保育國土及生物多樣性的能力,反而成為漂流木、土石流的源頭。人類既然與森林共存,必須在平常非雨季的時候,認真巡護每一處山林,發現有老化、生物量超過土地承載量時,應適時移除部分老朽林木,甚至將林木轉化為可長期保存的用品,繼續保持木材內的碳匯。如此一來,一方面維持森林生態系統的健康、生物多樣性得以確保,另一方面所移除的木材亦可有效供應人類生計所需,也長期保存碳元素於木材製品內,不至於增加大氣中CO2的濃度,這是「人」應對森林生態系的環境倫理正確思維。

台灣森林保育觀念的修正及復育行動的提出

  近20年來,受到激進的環境保護主義衝擊,林業主管機關在「封山保林」的要求下,形同棄守森林經營之專業職掌,使得許多森林逐漸走向「劣化演替」的生態浩劫,近年來天然林的大規模崩塌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但人類的永續發展必須仰賴森林資源,因此維持森林之健康及再生性,是人類回饋自然資源的重要使命。森林的健康狀態,有賴人為的適度照護;以台灣的地形地貌,經營森林應該以保育國土及水資源為第一要務,即使適度的整理林相,也應以環境投資為著眼,而非以木材收穫為經營目標。目前「水源涵養」與「土砂捍止」是台灣森林保育的兩大主要功能,而立即可行的「健康森林復育行動」包括:

(一)森林高崩塌潛勢地區之標定及整治:
  依據林地坡度、土壤、坡向、地被狀況、地質條件等,將溪流源頭及沿岸易崩塌之林地加以標定並監測,參考水土保持局前所施行之崩塌地源頭整治等相關技術進行必要之治理。若屬老化、劣化之林相,則可適度移除過多之倒木、枯木,促進林相之更新,育成健壯之森林,減少林地崩塌夾雜漂流木之災源。

(二)水源涵養保安林之合理更新:
  台灣地區保安林面積多達45萬餘公頃,分屬10種不同保安目的。其中水源涵養林即占29萬公頃,比率達64%,足見水源涵養功能在森林經營中之地位。為增進森林涵養水源之能力,保安林亦應適度經營,如營造複層林,並於密植之後適時除伐、疏伐,保持適量繁茂之地被植物;林相老化後,進行擇伐更新、移除過量之枯死木等。

(三)土砂捍止保安林之積極經營:
  此類保安林總面積超過13萬4千公頃,占所有保安林面積之29.8%,是僅次於水源涵養林的重要保安林。為充分發揮其防止崩塌之環境效益,應選擇深根性而萌芽力強之樹種造林,亦應以營造混合樹種之複層林為佳,更新時以擇伐為主。

(四)溪流保護林帶之劃設與管理:
  溪流沿岸保護林帶除了在生態系經營中,扮演著通路的角色之外,在暴雨之後更有阻絕、過濾沖積物,避免溪床淤積及水質惡化等功效。此外,保護林帶與溪流接壤之介面,若屬於水流之衝擊面,亦須適度保護基腳,如設置蛇籠等,以防止坡腳遭淘刷引發上坡面崩塌。溪流保護林帶之寬度如何訂定尚無定論,但國內林業界之共識為溪流兩岸水平距離50-150公尺。

(五)既有林道及步道之管理維護:
  森林區域內之林道、步道可謂山林之血脈,妥善維護可以做為森林巡護、救災、補給、經營管理之便捷通路;但若疏於維護,則必成為災害源頭。許多林道必須沿著溪谷邊坡接近等高線開闢,坡腳與林道交界之安息角受到破壞,若未能以工法穩定之,極易成為長期崩坍之根源。因此林道與若干步道之邊坡穩定工程必須優先處理,以防微杜漸,避免災害持續擴大。

(六)山區農耕土地之混植造林:
  台灣山村除了原住民聚落外,亦不乏早期來自大陸的移民,以及政策安置的國軍榮民。山村發展無法避免農耕,但過度墾殖又形成潛在的土石災害來源,因此必須輔導山村農民採行適度的混農林業經營方法;亦即依據不同的土壤、地形及作物條件,由政府組成專家團隊訂定合宜的混農林業技術規範,在既有的山區農耕地內混植適當比率的林木,兼顧農民生計與國土保育,在地狹人稠、土地資源有限的狀況下,應是奠定台灣永續發展根基的重要工作,政策上應明確支持。

(七)植樹保育與節能減碳
  植林減碳當前環保政策的新趨勢,其主要透過三方面的執行達成減碳的目標:第一透過現代森林管理手法增加天然林的生長,達到更多的二氧化碳的吸收;其二針對過去近廿年的平地造林經驗,分析其植林減碳的效益;第三則輔導農民混植林木,增加山地的保水效益跟固土效益。此三個部份的研究期發展出一套適合台灣的直林減碳方法學,達成未來碳交易的基礎,並提供工業界及其他的產業界碳稅買賣的參考。

結論

  從中國古代的五倫觀,到現今社會所發展的第六倫(人與社會),第七倫(人與環境),不同時代所面臨到不同的問題,使人類的倫理觀念所關注的面向越趨擴大。第七倫-環境倫理觀念的提出,讓人類重新思考人與環境的互動所應扮演的角色,應是互相依存且相互回饋的。台灣森林的永續經營需要環境倫理觀念的介入及環境人權意識的彰顯,透過健康森林的復育行動,讓森林在自身復原能力的修復之外,還能有人類積極、尊重、回饋及扶助行動的支持,方能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能永續發展,青山綠水能永續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