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冤獄不再

家管 林秋雲
  我和我老公居住在南部鄉下,是個平凡的老百姓,發願善心,募款建廟。

  老公想修,所以經由朋友的介紹認識了一位師父,剛認識不久,那位師父就叫我老公到中央山脈的某處深山中某處去修行,我老公和朋友辦了入山證,爬了二天二夜,到了一處工寮睡了二晚,第二天晚上,突然間,莫名其妙就被警察抓走,後來才知道,那位朋友介紹的師父是一位山老鼠,專門砍伐山中珍貴的槐木,老公也因此被牽扯入案。

  雖然?有直接證據,但那位和我老公一起住了二晚的朋友不實指控,加上老公他睡了二晚的工寮藏有電鋸等砍伐工具,法官因這些狀況就任意判決盜砍樹木的罪名,老公因此入獄服刑。

  在法官尚未判決那段時間裏,每次接到郵局的掛號信,我就心驚膽跳,不知何時老公會被抓去關,他一旦不在,我就只能孤單一人守在廟旁的小房子,雖然後來他仍然入獄服刑,但還好有許多好鄰居及姊妹們會來幫我,讓我平平安安的渡過這段老公不在的日子。

  老公服刑期間,原本的老人年金及健保都暫時?有,基本的健康保障也?有了,在獄中,十多個人擠在一個小房間,只要生病,就只能拿現金看病,每次看病都花費上萬元,原本家中經濟連小康都談不上的我們,經濟變得更加拮据,這種對待讓我感覺遭受不平等待遇,明明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但又無法享有基本的生存權。

  檢察官及法官的錯判讓我失去對政府司法的信任,政府對待服刑人的作法也讓我覺得基本人權在某個角落是消失的,但也讓我明白何謂患難見真情,真的希望現代的法官能夠像古代的包青天,能夠明察秋毫,真正能體恤民情,讓人民生活免於恐懼,能夠安居樂業,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做自己想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