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問題面面觀

桃園縣獸醫師公會理事長 陳仁信/  桃園縣動物防疫所獸醫師 郭正一  
  狗被稱為人類最忠實的好朋友,從遠古到現在。曾幾何時牠們變成收容所等待被處死的階下囚。我們都知道狗本身並沒有錯,錯在我們台灣民眾的觀念、錯在我們的作法。錯在我們對待動物的態度。可能的問題列舉如下,期待我們可以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以更和諧的方式對待生命:

政府與民代不重視

  一件件陳情、申訴、請命的電子郵件,是寫給縣長的。在縣長信箱裡,他看到了嗎?當然是沒有!動保團體的訴求在短期內是難以被政府接受的。政府的施政洋洋灑灑無所不包,拼經濟、忙人民就業,不可開交,我想流浪狗議題,目前,在官員眼裡應該是還上不了議事?吧。畢竟國家大事、人民福利、教育文化、體育........要做的事實在太多,可用在動物保護上的資源就相當有限。就政治生態而言,流浪狗議題與政治經濟利益並無多大關係。如果可以和黑金掛勾那會不會每天都有人為了流浪狗在議會上打架!因此從最上層的長官到最基層的民代沒幾個人重視,主管機關心有餘而力不足,否則今日早就沒有流浪狗的問題了。

民眾飼育觀念有待加強

  流浪動物的來源大部份來自民眾棄養,相信小時侯大家都有養寵物被家長拿去放生的經驗吧!棄養動物在野外又自己繁衍一代又一代..越來越多,最後演變成狗滿為患,影響衛生防疫及婦幼安全等問題。在人越多的地方流浪狗也越多,抓不勝抓,收容所家家爆滿,不得不執行撲殺政策以解決狗太多的問題。奈何,這麼多年以來你丟我殺的政策並未實際減少流浪狗數量,還花了政府不少撲殺費與屍體處理費。總之許多民眾並未把狗當成家中的一份子而是可隨意丟棄的物品,也未認知到狗?節育的重要。

政府公權力的執行

  飼養狗,應實施寵物登記,於動物保護法實施之初即已明文規定並訂有罰責。君不見滿山滿谷的流浪犬,有幾隻是寵物登記過的呢?所以這是政府的行政怠惰,形成台灣常見的中央立法,地方無力施行的現象。無論如何動物保護法的施行仍是台灣動物保護的新里程碑。但法令的確實執行仍有待官方的強力政策與人民樂意配合才能竟全功。

未來展望

  時代在進步,人民的觀念想法也在進步,很多事情在10年前並不受重視,在今日卻成了大問題,不勝枚舉。我們的想法和做法也要與時俱進跟上時代潮流。動物保護的觀念亦然。目前動物保護團體的努力與奔走下,我們國家的動物保護政策逐漸被推展。例如:官方節育補助在各縣市如火如荼展開,各學校也紛紛將動物保護課程列入學程,民間有些團體甚至免費結紮...。要走的路還很長,但在可見的未來我們應該可以達到理想中的人與動物的和諧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