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人權 論廢死

101大樓行銷管理處企畫 黃英洲

  關於近日死刑的存廢於否,透過司法部門的及媒體報導後,不斷聽聞廢死聯盟大聲疾呼要為死刑犯爭取人權的新聞再三躍上新聞版面,就此事件而言,實為相當爭議的事件,但個人對於廢除死刑的訴求,難以苟同。

  試圖瞭解該團體其思考觀點,讓人難以瞭解其中的道理,到底是為反而反,還是另有其他訴求。因為,就一個法治國家而言,任誰都不可奪取他人性命或自由,才是真人權。

  國際上有人大力主張廢除死刑,要知道那主要是為了二戰後許多的戰俘而請命,但那些作戰的人,被迫承受國家政府的意志而行事,和惡意殺人取財或折磨殺死被害人的時空環境不同。做出任意殘害他人並犯下重罪,理當應對自身所做出的行為負責,接受裁罰,藉由法制規範以作為強迫反省,否則豈不天下大亂,然而被害者的人權又有誰能捍衛。

  若一個人活在這世界不去傷害他人,當然不需要用到死刑。那是為了嚇阻觀念行為偏差而鑄下大錯的對象而存在﹔所以,死刑絕對不能廢除,因為那是確保能平安活在這地球的必要之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