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點的另一種思維

文化大學大學講師 張哲

  本人很高興有這個機會經由一位熟識的朋友邀請來撰稿,在瀏覽高峰會網站所張貼的文章數量與內容,深覺的世界人權的議題是那樣地深植人心,也引發熱烈的討論與迴響。坦白的說,在看到多數的內容表達與訊息傳遞是那樣的精闢與深入後,還真覺得不知該如何切入此議題。在此,我試著由另一種思維來表達我心目中的人權觀點。

  「人權」的價值在於人與人之間、團體與團體之間,乃至於社會與社會之間的互動與尊敬,也因為如此,我們試著可將人權價值比方為衍生性金融商品中的選擇權買權,對於此商品持有者,其持有價值在於當其基本市場價值超過履約門檻值時,所以,換個方式來思維,也就是人權的價值並不是與生俱來的,它不是一開始就具有價值,也不是永遠都維持著這價值,它的價值是動態波動的,當彼此相互間的互動日益昇華時,相對人權的基本價值就會提高,而當超越基本門檻值時,此時人權價值方具有意義,也才能顯露其實際價值。反觀,若連基本的兩者間互動均無法妥適進行時,則此時人權價值亦無法提升,更無庸討論超過基本門檻值,是故,所謂天賦人權的想法,就有那些許自我陶醉之俗意。綜上,我的人權的觀念很簡單且鋪直,就是相互尊重與和諧,我亦認同人權與生俱來,但昇華人權的「價值」才是人權思想拓展的主要動力。

  零聰表達些許想法,也期許自己與大家共同為保障及提高人權價值而努力!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