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該有權利受到尊重

家管 徐林上妹
  我有七個子女,平常是跟大兒子同住。大兒子有兩次的婚姻,第一次娶的媳婦對長輩很孝順,也很會理家,但夫妻倆人個性不合,最後只好結束婚姻。後經人介紹來自於廣西的善良單純家庭的現任妻子,想想她也很勇敢,二十來歲的女孩單獨到陌生的地方,離家那麼遠,又要照顧店裡的生意,又懷孕,還要照顧中風過的我,持家本來就不容易,何況還那麼年輕,正屬於花樣年華的時候,但卻甘之如飴的待在這個家裡,實在很感恩她。

  看到電視曾經報導過,一些外籍新娘受到不平等的對待,看了會很難過,同樣是人,為什麼要這樣對待她們?想到以前那年代的自己是長媳,也是很不堪的過往。因為是長媳,底下又有五個小叔,通通未娶,最小的才十來歲。不但要農忙,還有做不完的家事,且當時是要手洗衣物,一大家子的衣物通通都要由我手洗,而且未受到尊重,加上婚後孩子陸續出生,那種身心的苦,不是現在輕人能懂的。現在這個媳婦來到臺灣也不少年了,孩子也生了三個,孩子已經讓她很忙了,還要照顧我,實在很謝謝她。因為自己經歷過沒受到尊重及人權不被保護的事情,所以對於現在這個來自於廣西嫁到臺灣的媳婦很有同理心,我們家的每個人也都很尊重她。希望大家都能夠尊重來自各地的人、包容不一樣的文化,更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外籍人士人權遭受侵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