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活出自己的人生

退休人員 李福記

  從日據時代長大的我,可以說感受不到人權這各名詞,成長的階段父親對我們的管教方式全都是打罵,且常常是用五字經開場,又由於我是家中長子,因此家中經濟重擔很早就得承擔,記得我結婚後還常常被父親用竹竿伺候,那時也沒有所謂家暴這種名詞,總是逆來順受,從來也不敢也不會去想父親這種行為的對錯,好像「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這句話是名言而已。

  當自己的小孩陸續出生後,我更加努力工作,為了給他們更好的生活和將來,我離鄉背井到台北做事,那時候在新莊做學徒,常常從台北騎單車送貨到中、永和,日子過得並不輕鬆,但我一直咬緊牙撐下去,終於存了一些錢後,自己開了家服裝材料行,生意也還好日子過著算是小康,由於相信朋友借錢給他週轉,導致被拖累而讓材料行無法經營下去,自己也欠了親戚朋友一些錢,使得我無法得到他們的諒解,但我相信天無絕人之路,只要自己不要放棄希望,把債務慢慢處裡後,我轉行開計程車每天早出晚歸,努力賺錢外更重要把自己受傷的自尊心養好,因為生意失敗,也有拖累小孩去借錢,所以有長達八年,我對小孩子幾乎都沒法面對,只希望他們能諒解這個爸爸,所以用更努力的態度來挽回自己在小孩面前的尊嚴,事實證明我是成功的,小孩子也能明白父親是用行動來換回自己在家裡的人權,而現在我雖已70多歲了,但仍努力在警衛的工作崗位上,不為證明什麼,只是繼續燃燒自己服務人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