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人權的看法

方合廣告資深媒體工作者 范可欽
  台灣是個人權進步迅速的國家,但是很多事情都學到表面而沒有學到真正內在的東西,停留在表象。我舉三個議題:同性戀、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的人權。許多人仍未真正做到尊重,對於他們仍存在個別差異,人權也就無法達到被保護的境界。對同性戀,普遍來說,雖然普羅大眾認為對他們尊重,不過此種尊重是表面的,同性戀仍無法結婚,許多人依然在心中對他們存有異樣眼光,只是嘴上不說而已;原住民議題也是,將他們貼了標籤,無法將原住民視為一般人的標準;身心障礙者也是,許多議題都不能碰。尤其經由台灣人的道德觀所產生的龐大的支撐點,誰敢對原住民講不尊重的話?誰敢對身心障礙者不敬?倘使有些身心障礙者仗著自己的缺陷而認為別人應該給得更多,這些都不是真正人權的平等。

  我們也太過於重視那些邊緣人,好像是失去人權的人。我們比較不重視為這個社會國家付出的中間份子。有很多人是很努力、很認真的,他也許不夠優秀,但是他很努力、很認真,他可能沒有發光發亮,沒有變成媒體寵兒,可是他很認真,尊重他自己所做的事情,懂得自重而尊重別人。我絕得這種人應該被稱為人權上的資優生,但我覺得這種人從來沒有被鼓勵過。

  我是一個有正義感的人,但我對法律制度主張「一人一票」的投票權有不同意見。我認為政府應當由菁英來決定國家重要政策,換言之,有能力的菁英應給他較多的權力,甚至是以證照方式成為優等公民,一人有2票。雖然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但是民主化進展過程太快,國民的人權素養尚未深化,要貿然實施全民公投是有極大風險的。比如最近有人推動ECFA(兩岸經濟協議)公投,我認為ECFA要尋求大家的同意荒謬至極,因為,這就像我到處問人家,國家買軍火要不要你同意一樣,ECFA這麼複雜這麼重要的事情,當然是交給專家來決定、處理,國家政策的擬定者就交給他,這個政黨做完不行換另外一個政黨去做。

  很值得關心的是,台灣社會目前有一群新移民的孩子。這群孩子的母親是外籍新娘,無法好好教育孩子。目前這群孩子已到國高中,適當的引導,或許以後是優秀的外交雙語人才。但目前教育體系沒有重視及好的規劃政策來幫助這群孩子,未來這群孩子如果受到幫派的引誘誤入歧途,將是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

  我一直是靠自己的力量來完成夢想,達到目標的人,個性更是嫉惡如仇。從很多社會上發生的事件來看,我覺得我們太過於在意一個人在人生當中,某一個時期所產生的現象,而沒有去追究造成這個現象最基本的原因;但在我認為,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就像你現在吃什麼東西,十年二十年就會反撲給你,就這麼簡單!你叫你的孩子每天吃炸雞,他有可能得早乳症,變成提早發育症;你讓他天天喝可樂,他的鈣質就流失很多,這就是因果。我常覺得人要對自己負責任,如果你自己在前面不負責任,最後為什麼變成要別人去承擔這個責任?這不也是另一種不公平?

  對於2012的預言,或許地球上如預期的,會有很多災難發生,世界動盪不安。就像北二高這次走山,沒有人想到竟忽然發生。其中一位牧師的先生走了!在高速公路上,這個路段約3-5秒鐘就開過去,但一個五秒對另一個五秒瞬間發生,這是多麼大的巧合和因果!當災難來臨時,沒有人能知道是否可以躲過一劫!我期許自己「活在當下」,希望自己多一些能力幫助別人,讓別人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