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行動保障他人的人權才能保障自己的人權

清華大學 工程與系統科學博士 陳耀明

  我們從來不曾聽到有人大聲疾呼”人要呼吸才能活著”,因為呼吸早就是每個人必然會做的一件事。但是我們常常看到社會上許多人仍然不斷要求重視人權,這就表示,人權的保障仍然還不是我們現階段文明的必然。自 1948 年聯合國通過並頒佈『世界人權宣言』,到 2010 年的今天,各式各樣人權受到侵犯的案例仍然屢見不鮮,保障人權的呼聲也一直持續不斷,因此如何才能保障人權仍是迫切的議題。

  許多人常常期望政府能發揮保障人權的功能,然而大家常常忘記政府也是人組成的,也會受到社會風向的左右;大家也常常忘記了民主時代以民為主,政府是要為民服務的,單一的老百姓無法要求政府如何做,但是多數的人民有共同聲音時,政府就必須依照民意行事。人往往對於看起來與自己沒有直接相關的事物冷眼旁觀,卻昧於所謂的蝴蝶效應,可能最終導致自己權益的受損。所謂姑息足以養奸, 一兩 件微不足道發生於他人人權受到侵犯的事件,再經過媒體報導廣傳後,會誘發更多人人性中惡的一面,讓類似侵犯人權的行為變得更多,當這樣的氣氛形成後,我們自身的人權也終將不保。因此,每個人對於週遭的人,甚至媒體報導的人權受到侵犯的事件,都應該關心與暸解,並挺身而出加以聲援。民主制度即是以民為主,集合眾多人民善的力量,我們可以在蔚為風氣之前適時遏止更多 不當的人權侵犯事件。

  此外,保障人權除了止惡之外,創造一個自身人權自然而然受到保障的環境是更重要的。世界公民人權宣言中提到,人權源起於人與人彼此的尊重。為他人著想的善念,也會讓自己得益。舉例而言,停車的時候,多留一點空間,讓前後車能順利進出,這是保障他人的權益,同時也保障了自身的權益,不會因為自己停得太靠近,使得前後車進出時擦撞到自己的車。由自身做起其實很簡單,就像順手拾起地上的菸蒂,讓公共環境維持整潔,當越來越多的人看到這樣的行為,起而傚尤,形成風氣,大家就都能共享優美的環境,也越能阻止少數人隨手亂丟垃圾的惡習。當我們有善心去關懷他人的人權,他自然能感受這份情,也會關懷我們自身的人權。人與人之間彼此的關懷與扶持,自然會形成保障人權的氛圍。

  人權的保障是每個人要攜手合作的,我們期望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人人見義勇為,團結合作,以共同行動即時遏止人權侵犯事件的擴散;也期望人人以行動互相關懷,集合眾人的善心,讓人權得以自然而然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