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啟智學生的受教權

香園啟智學校老師 陳葦葦
  在同學的引薦下,到一所頗富知名的教養機構當義工。偌大的校園裡,院生約一百二十多人,每天早上輔導老師會帶領院生到各個單位從事生產工作,刺激孩子們的感官和肢體,讓他們不致於一直呆滯退化,並在園內學習生存的技藝與謀生的技巧。

  結束了一日義工後我非常動容,如果沒有創辦人的大愛建造此一所教養機構,這些孩子可能在外面會受到同儕的欺負、嘲笑、排擠等等,他(她)們會更受傷、更害怕,退縮地躲在角落永遠見不到陽光,這將是何等的悲哀啊!院裡每個孩子都是父母親的寶貝(邋哩頭還是自己的好)。

  人權是不分年齡、性別、種族、宗教、國籍、每個人皆有自主的人權,也都會有自保生存的尊嚴,這也包括了弱智的孩子、殘障人士、街頭遊民等等。

  一個國家的繁榮不取決於它的國庫之殷實,也不是在於它的城堡之堅固,公共設施是否華麗,而是在於國民有沒有人權的素養與教育。然而民主法治的人權素養是要從小養成的,良好的人權包涵了知法,守法、負責、正義的精神,如果落實在紮根啟智學生的受教權基礎教育,那麼國家日後必能有安康、幸福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