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的思維

商家老闆娘 陳林滿圓

  我們常常會遇到動不動就規定違者罰款的事情,冷氣滴水要罰款,如果您家的周圍四公尺以下巷道環境「髒亂」者,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經民眾檢舉,第一次勸導住戶、第二次以後就要開罰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髒亂」的評估指標包括:菸蒂、口香糖、檳榔渣、違規廣告、狗便、違規停車、攤販占用等,規定聲音一出群體譁然。

  現在的政府相關部門一碰到問題第一就是想到罰款,罰款是為了解決問題還是為了增加財源?因為罰款是最便宜最簡單的措施,那就訂個罰款準則,或訂定一個使用者付費的收費準則,因為一定會有人支持,很少遇到反對聲浪很大的記錄,所以高速公路要收費、路邊停車(汽車、機車、腳踏車)要收費、走路抽煙要罰款,狗亂大小便要罰款、招牌不按規定要罰款、聲音太大要罰款、垃圾清除要收處理費(隨自來水代徵)、隨袋垃圾清除處理費、違反一般廢棄物清理規定處罰1200~6000元罰款,汽車牌照要年年繳稅、燃料使用費要年年收稅、怎麼說都是政府收費及罰款有理,如果政府缺錢就找些理由提高罰款不就得了。交通不好就提高罰款、空氣不好就收空污稅、建康不好就收煙、酒稅、健保沒錢就提高健保費、以後還不知道會有多少新的費用、新的稅及新的罰款要繳/罰。

表一、隨袋垃圾清除處理費專用垃圾袋價目表

規格

包裝數量(包)

售價(元/包)

3公升

20

25

5公升

20

42

14公升

20

118

25公升

20

210

33公升

20

278

76公升

10

320

120公升

5

252

  台灣就這樣被稱為萬萬稅的國家,不僅如此,還罰單滿天飛,小時候講台語要罰錢,以前開車經過橋樑要收費(華中橋、中正橋、華江橋等),記得小時候私宰豬是不行的,因為沒繳稅,遇到問題政府應提出具體的對策解決問題,而不是老是收費、罰款來讓百姓害怕與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