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繫獄獲焠鍊--一個中學生政治受難者的自傳

台灣銘板副董事長 周賢農

新竹市立中學-一我的政治受難發源地

  新竹市立中學(現今已改名為新竹建華國中)位於當時的新竹孔子廟區內。我們是這所學校的首屆新生。校長張棟蘭先生,客家人,擅長英文。現在還記得老師名字的計有:教英文的鄭光輝先生、教博物的楊玉燕女士、教生物的王朝曦先生、教體育的林玉龍先生,還有教國文的黎子松先生-一就是這位黎老師,改變了我的人生。

  黎老師是廣東省東莞縣人,矮個兒,大眼睛,擅長書法。據宜旋叔回憶,新竹名書法家林傳貴先生(筆名守長)曾稱讚過黎老師參加新竹書法展覽時的作品。

  他教國文的方式,與其他科目的老師教法大異其趣。他偏重課本以外的「課外書」,也常講國內外時局大勢。我首次閱讀的課外書,是他親自借給我的「手的故事」,作者矛盾。之後,經由他的推介,我自己買了巴金的「家」「春」「秋」,還有魯迅、老舍的書,這些書都是在新竹市北門街一家興中書局買的,書局老闆即傅煒亮君,後來變成我的同案。這件事容後再述。矛盾、巴金還有魯迅等左傾作家的書,後來都被國民黨政府禁閱了,而興中書局賣的大部份都是屬於這一類書。我的思想確是受到這些左傾書籍不少影響。

  黎老師開始和我有較頻繁的接觸,偶而也會來我家訪問。當時老師登門來訪是相當難得的,以從前日治時代的說法,這叫「家庭訪問」(日語),家長都會有一種受寵若驚的感覺。其實,黎老師的來訪,幾乎與學校課業無?,訪談的對象只有我,談的內容多半是有關時勢、思想方面的事。他是在對我進行思想教育吧。很遺憾,他把這些經過一一寫在他的私人日記裡,成為後來他自己和他心目中想要灌輸共產主義思想的學生們,被國民黨政府判刑的證據。我現在猜想,他是否想藉這些詳盡的日記式的記錄,做為日後可以表達他確實實踐了黨員(他似曾是共產黨員)應盡的任務?如果我的猜測沒錯,我是大不以為然的!他不斷推介各種左傾書刊雜誌讓我們閱讀。除上述矛盾、巴金、魯迅等人的著作外,還有雜誌「觀察」,報導性書刊「蘇聯見聞錄」等。

  他也曾邀約我們幾個同學,到新竹附近海邊的鄉村,訪問住在那裡的同學家。這件事他也寫在日記上,成為後來判決理由之一的「專訪農村」了。

  有一天,他來我家,和我單獨在二樓客?靠近窗戶的小桌邊坐下來,正式邀我參加他組織的「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

  我曾經有過這樣的記憶:我一個人呆坐在二樓客?後面的小房間,腦際閃過這樣的念頭:我就這樣平平凡凡地過日子麼?每天忙著做功課,準備月考、期考,爭取第一名‧‧‧‧這種突如其來的念頭,是否與自己日後開始想走一條與別人有所不同的路有關?這一幕情景,我到現在還記得很清楚。

  我未加思索就答應參加黎老師的「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了。他在一張小紙條上寫了幾句宣誓詞,讓我照著唸,然後當場把它用打火機點燃燒掉。

  之後,老師要我吸收其他同學也加入這個組織。他首先指名楊姓同學。我就利用一次到郊外(從市區到南寮的路上)晨跑的機會,向楊同學說明這件事。但他回絕了。他平常愛讀類似哲學的書,也比較愛思考。他說過不想參加的理由,我已記不得了。現在回想,如果當時他答應參加,我的判刑一定會更重了。

  唸初中二年級時,我曾經參加過省立新竹中學的同年級轉學考試。省立新竹中學,一般簡稱為「省中」或「竹中」,是我一直嚮往而未能考上的名校中學。正好有一位許榮鑑同學,曾經轉考成功,捎來有關省中要招考二年級轉學生的消息,於是,我還有另外兩位同學,便開始日以繼夜地準備應考。我們常一齊到許同學家熬夜準備考試,請他指點一些功課方面的問題。在那一段期間,我們都體會到市中和省中在各科目的教學內容的難易度和進度方面,都有明顯差異,後者確實比前者難多、快多了。

  考試的結果,我考上了,另外兩位落榜。可是當我向校方提出轉學申請時,卻被回絕了。家父出面請求,也沒效果。後來張棟蘭校長還把我叫到校長室,用嚴厲的口吻明示不准我轉學:「你在本校成績這麼好,還差一年就要畢業,幹嘛要轉學?」我猜想他之所以堅不准我轉學到省中,是怕以後如果成績好的學生都起而效尤,那麼,社會上的人都會對市立中學失去信心吧?

  我只好繼續在市立中學唸下去了。初三畢業時,我的成績是全校第一名,得到「市長獎」。

省立新竹中學

  我終於如願以償地考上省立新竹中學的高中部。同一年,新竹市立中學也成立了高中部。

  有一天,黎老師把我叫到操場上,勸我不要到省中去唸高中部,就留在市中唸高中部吧,這樣可以保持更密切的聯繫,發展組織(上述的「社會主義青年大同盟」)。我回答他,雖然換了學校,我們還是可以繼續保持聯繫,不一定要留下來,婉拒了他的勸說,堅持了我想唸省中的心願。

  由於當時能考上省中的,大多是來自各校的精英,所以我高一時的成績就無法如同市中時代那樣一直保持班上的前矛了。

  在省中,學校除了學業成績以外,課外活動也很注重。比如,辛志平校長要求所有學生都要學會游泳,否則不能畢業。其他如網球、籃球、排球,常在全省校際比賽中有傑出的表現。我因在市中時代打過網球一一是受家父會打網球的影響-一所以也成為省中的網球隊員,參加過全省的中學網球賽。還有音樂方面,也有相當水準的管樂隊、合唱團、享譽全台灣。教我們音樂的蘇森墉老師,會利用每週六下午不上課的時間,讓我們在大禮堂內欣賞古典音樂(當時用的是黑膠唱片),並且在台上解釋音樂旋律的意涵。到現在我還記憶猶新的是,在播放韋伯的「邀舞」唱片時,他會說明這一段是男的在向女的邀舞,下一段是女的答應了,諸如此類。這種課餘的音樂欣賞和講解,對我日後偏愛古典音樂,是有了影響的。

  教務主任羅富生老師,身材魁梧,綽號「TORA」(老虎的日語發音),大家都很怕他。可是,他居然因為我的被捕而流過眼淚-一這件事是我恢復自由後,有一年參加省中的校友會時,一位曾是我同班的范文讓同學告訴我的,讓我深受感動。

被捕

  一九五0年(我十七歲)十二月二日早上,我照常肩帶著書包上學去。省立新竹中學位於新竹市學府路的盡頭。當時的馬路是鋪著砂石的,兩旁都種著高高的樹。這種路日治時代叫做「並木道」(Nami Ki Michi)。

  第一堂課剛開始上,羅富生主任走進教室來:「這班上有沒有一個叫做周賢農的?」我回答:「是我。」羅主任:「跟我來。」

  幾個月以來,傳聞黎老師還有幾位市中同學已陸續遭逮捕的消息,父母親都很緊張,把黎老師以前寫給我的幾幅書法(都已裱成掛軸),還有我自己買的一些巴金、矛盾、魯迅等人的著作,全部放進廚房的灶裡燒掉了。我還記得三幅書法的內容:一幅是「萬物靜觀皆自得」(橫寫),一幅是「思從馬上平天下,愛上城頭看月明」,還有一幅是「海天遙送月西沈‧‧‧‧(下面句子已忘)。」

  就這樣,我被一個等在樓下教職員辦公室的便衣憲兵,帶上停在校門口的一輛小型綠色吉普車,開向東門城斜對面位於「槍拔湖」(台語發音)旁邊的新竹憲兵隊。

  進入憲兵隊,立即被關進牢房內,同時看到隔壁房內也已關了幾位市中的女同學。她們正在合力擦淨木地板。

  之後,我們被押送到台北的憲兵第四團部拘留所。那是在一所學校區內(台灣光復後,有不少軍隊臨時駐紮在各地學校)。我們同案的男生,全睡在一個通鋪上。門口二十四小時站著一個帶長鎗的憲兵。

  我還記得很清楚,有一次我們正在為了打不開一個罐頭而束手無策時(家人開始可以送一些食物來,但還不能會面。當時的罐頭不是今天這種易開罐式的,必須使用金屬的專用開罐刀才能切開罐蓋),門口站崗的那位憲兵很快拔出長鎗上的大約三十公分長的刺刀,從門柵縫間伸進來,示意我們用它的尖端刺破罐頭蓋。現在回想這件事,那位憲兵一定很同情我們這批都還在唸書的學生「匪諜嫌犯」,不然就是從大陸撤退來台的有正義感的青年。

  我們開始在晚間被一個一個叫出去偵訊。問的內容都是在確認黎老師日記內所記載的事。我沒有否認或辯解,因為那些內容都是事實。何況,年紀輕、沒什麼社會經驗,連撒個謊也不會。所以,我從未被刑求過。問完口供後就是簽名及按捺指紋。

  在憲兵第四團部的臨時拘留所羈押一段時間之後,我們被轉送到「情報處」(地點是日治時代的「西本願寺」,今之「來來飯店」),裡面關的都是像我們這種「匪諜嫌犯」,幾乎有人滿為患的感覺。在那裡的偵訊內容,幾乎都跟上次在憲兵第四團的一樣,然後不斷的按捺指紋在口供的最後一頁。

  情報處之後,又轉送到「保密局」。這個地方留給我的印象是:狹小、陰暗、冰冷、水泥建築、露天的「便所」。在保密局的時間不長,之後送到「軍法處」。在這裡待的時間就比較久了,一直到判決為止。

  軍法處每間監房的面積,大概只有四坪左右吧,卻要關二十多個人。當時我們是用一個人可睡幾塊木板來規定每個人睡覺的寬度的,因為每一天都會有人出去或進來。腳也無法伸直,必須雙腿拱著睡。房間是長方形,睡覺時以縱向從中央分隔成兩半,頭頂著頭。一塊木板的寬度大約十二公分,人數最多時一個人可睡寬度只有二點五塊木板,即三十公分,甚至還不到,所以不能平躺,必須側臥。還沒睡著時,大家用類似喊口令的方式,一齊翻身。

  天氣熱時,大家輪流「拉扇」。所謂「扇」,是一條毯子折成兩半,兩邊角用布綁在左右木柵上,然後由一個人一拉一放地讓毯子來回擺動,產生陣風,趕走一點熱氣。

  每天三餐都是由「外役」(非政治犯的在押人士)從房間門一個小小方形洞口,送進飯菜來,然後大夥兒分成幾組(一組大約六個人)吃。偶而家裡也會送食物來(我們用日語稱為「差入?」(Sashi Ire),大家分著享用。

  睡在我身邊的是同案傅煒亮兄。他的母親是我祖母的二姐,我稱她二姨婆。他是台灣大學工學院機械系的高材生,同時也在新竹市北門街開設一家書店叫做「興中書局」,也就是我常去買一些左傾書籍和雜誌的地方。他因為有顛覆政府、著手實行「叛亂」的行為,已受「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起訴,當時我們都簡稱為「二條一項」,是唯一死刑,沒有例外,只有等待被叫出去槍斃。

  我可以從旁感受到他每天日子過得有點煩躁不安。有時會不由自主地握著拳頭,好像要捶打什麼似的。

  隔壁監房,關了一名和我們是間接同案的年輕工人,名叫劉賽慧,小個子,反應敏捷。他是新竹工礦公司的員工。有一天,他從隔壁伸手過來,要我看他的十根手指。好慘!每片指甲都被剝掉了,原因是他堅決不肯供出同夥人的名字,所以被嚴酷刑求成這樣。他後來也被槍斃了。我一直惦念著這位勇敢的年輕人!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凌晨四點鐘左右,睡我旁邊的傅煒亮被叫出去了。我們都坐起來,默默地目送他被幾個荷槍的兵士押走。我們都知道他這一走是永不復返了!好像有人開始低聲輕唱:「安息吧死難的同志,別再為祖國擔憂‧‧‧‧」

  同一天上午十點鐘左右,我們同案的人都被叫出去等候判刑。庭上站了一個所謂的「公設辯護人」,但那是統治者指派來充當門面的,他能辯護什麼?

  同案共有十一人,被判死刑的是傅煒亮、黎子松;判十年的是鄭熙炳、張燦生(都是台灣大學工學院機械系學生)、黃竹櫻、傅如芝(都是我新竹市立中學的同屆同學);判七年的是我和鄭詩禮(原都應判十年,因年紀未滿十八歲,依法減刑三年);判五年的是曾美容、傅偉奇(傅煒亮的弟弟);判感訓的是蔡高(新竹女中的教職員)。黎老師也是十二月十九日當天清晨與傅煒亮同時被叫出去槍斃的,他沒有和我關在同一棟監房,所以未能見到他最後一面。 

  判刑的理由,分別是:傅煒亮、黎子松共同意圖以非法方式顛覆政府並著手實行;鄭熙炳、張燦生、黃竹櫻、傅如芝、鄭詩禮、周賢農參加判亂之組織;曾美容明知匪諜(指黎子松)而不告密檢舉;傅偉奇為叛徒(指彼兄傅煒亮)購辦使用物資(指收發報機);蔡高因自行研讀左傾書籍並交與他人閱覽。

  宣判後不久,我們被移送到台北縣新店的國防部軍人監獄羈押。我們的身份,以前在偵訊期間是「嫌犯」,如今判決已定,是名正言順的「政治犯」了。

  監獄裡的牢房,就不像從前的情報處、軍法處那麼擁擠不堪了,但也好不到哪裡去。我被關在「智」監。

  有一次,我被同房的人推舉當了「室長」。當時常會發生室內受刑人毆打會「打小報告」的「狗仔」事件。所謂「狗仔」指的是有一些人為求一己之利一一獲得減刑、或其他優惠待遇(比如當外役,可有較多自由時間)一一便將同房別人不滿政府的言行(比如批評政府、偷閱禁書、討論時局等)向獄方密告。

  同房有一位身體矮胖、結實的人(名字已忘),有一天,他和另外幾個人,突然把一個大家公認為「狗仔」的人,用毯子把他從頭蒙住,然後加以拳打腳踢,地面是木質地板,當然會發出很大的砰砰響聲。好幾個看守都急急忙忙跑過來了。大家馬上散開,回坐地板上,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我是室長,被叫了出去,問我剛才是哪些人動手打人的?我回說「不知道」。於是,我被釘上了腳鐐。那腳鐐非常重,重到走路時都必須拖著走,無法抬起腳、離開地面。晚上睡覺時,更是不易動彈。這樣雙腳帶著腳鐐的日子,整整過了一個月。

押往火燒島(俗稱綠島)

  一九五二年三月(我十九歲),我們在未被事先告知的情況下,被送往綠島-一從前稱為「火燒島」。先搭火車到高雄,再從高雄坐一天一夜的輪船,才抵達綠島。

  印象中,當船駛近綠島,停泊在港口準備讓船上的人上岸時,我從甲板上俯瞰周圍的海水,覺得那顏色好深綠,不知是否與日語的「黑潮」有??正好有船上的工作人員把剩飯倒入海中,粒粒白米非常清晰地往下沈滾下去。

  關我們的地方,名叫「新生訓導處」,由一個軍人校官擔任處長。四周圍圍了高高的水泥牆,是一所專門羈押我們政治犯的離島監獄。因為是離島,不易逃脫,所以在圍牆內有比較自由的活動空間。當然,所有的活動都是按規定排好的。從早晨一大早聽起床號(同軍營喇叭)起床後,開始一天的作息,一直到晚上聽熄燈號就寢,都有嚴明的時間表。有早操、上課、勞動服務。一天有好幾堂課,上的都是「三民主義」、「中國之命運」(作者蔣介石)之類。上課時間都在上午,下午就安排勞動服務了:主要是上山割矛草、扛回來供作廚房的燃料。每一個月還有一兩次到港口去接運來自台灣本島的食米、黃豆、罐頭、煤炭等。

  新生訓導處總共有十二個男生中隊和兩個女生分隊。剛到綠島時,我被編在第十中隊,後來才編入第四中隊。記得第九中隊是專收一些大陸沿海的漁民。

  台灣著名文學家楊逵先生,當時也同在訓導處內另外一個中隊。我曾多次在處內簡陋的游泳池看見過他。大家只穿一條內褲(不是游泳褲),等於是袒胸露背地相處啦。他個子矮小,不多說話,一副和譪謙虛的模樣。可惜我當時對他的了解有限,不然應該會主動同他多聊聊、多學習。

  有一回,訓導處發起所謂的「一人一事良心救國運動」,要我們這些政治犯都參加,甚至還要在手臂上「刺青」,表示你已真正悔改,要以實際行動參加愛國救國運動。我們大家私下展開討論溝通,決定不理會這個運動。只有少數思想上有問題或者具有「狗」性的人,才接受了這個運動。這次運動沒參加的人,都被列入「黑名單」,加強監管。

  我們每天的勞動服務,即上述的上山割矛草、到港口挑食米和黃豆、罐頭、煤炭的工作,幾乎皆由我們同一批人擔當,而隊上有許多受刑人,有的調服外役,幫訓導處處理一些事務,或長期「病號」(其中也有一些並非真正有病,卻因為負責打小報告而假裝有病,得免參加勞動服務),都不必參加這種勞動。所以,實際參與這種苦工的人數越來越少,大家憤憤不平的情緒一天比一天高漲。終於有一天下午,我們從港口挑著重擔走回訓導處的途中,當帶隊的軍官叫大家放下擔子在路邊小憩,之後要大家再上路時,大家動也不動,表示抗議了。

  這時有一位曾是台中一中(在台中地區是相當著名的中學校)的國文老師陳華(後來又因在訓導處內發生的另案,被送回本島,判處死刑)站出來,仗義直言,明確表達了大家長期以來的不滿。帶隊的軍官對我們一再勸說,我們還是無動於衷,於是只好通知訓導處的高階人員趕來助陣,威迫利誘,一直熬到晚上十點鐘左右。後來他們答應會讓一些目前未參加勞動服務的人要儘可能參加,這場「罷工」才告結束,回到訓導處已將近午夜十二點了。

  應該是上述兩件事:拒絕參加「一人一事良心救國運動」和罷工,致使我經過一段時間之後,被送回台北的軍法處。這次也和來時一樣,是坐船離開綠島。可是和來時不同,我被用繩子把雙手綁在背後,只有吃飯和上廁所時才可以鬆綁。他們是把我當重刑犯看待了。另外還有幾位同一批送回台北的,名字已記不得,也一樣雙手被反綁在背後。

  在這之前,訓導處發生陳華、許榮進、傅如芝(我在新竹市立中學時的女同學、也是同案)等人的一個案件,他們在送回軍法處之後,都被判死刑槍決了。

  我在軍法處也被正式開庭偵訊過,但因沒什麼具體罪證,所以未被重新判刑,不過,我相信這與以後我刑期屆滿仍不得如期獲釋,肯定有關聯。

  我是一九五0年(十七歲)十二月二日上午從省立新竹中學被捕的,經過一年多的憲兵司令部、情報處、保密局、軍法處等單位輾轉偵訊,於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被依「戒嚴時期懲治叛亂條例第五條」判處七年有期徒刑的,依法應於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一日刑期屆滿之日釋放,還我自由才是。可是在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底某日,獄方把我叫出去,劈頭就問:「你有個親戚姓錢(即家母的堂妹采蘋的丈夫,當時似從事與軍方有關的工作,家母便請他代為說項,俾能讓我如期順利出獄回家),他在為你關說,不過,我們要你說出你周遭有哪些人對政府有過不滿的言行,只要你說出一個人來,就可以讓你十二月一日如期回家。」

  我沒多加考慮便回答說:「我不知道」,-一於是,刑期屆滿之日,我不但沒有獲得釋放,不幾天之後,我就被送往屏東外海的一個小島叫做「小琉球」,繼續羈押了!

  這件事、還有以前在軍人監獄被釘上一個月腳鐐的事,讓我一直到現在,還自引以為傲,我在關鍵時刻,都未曾有過犧牲別人謀取私利的念頭。

小琉球-一強制勞動營

  我在小琉球又被多關了一年五個多月。我的同案,除了黎子松、傅煒亮、傅如芝三位已被槍斃外,其餘的人都已如判決刑期屆滿回家了。

  小琉球監獄,原先關的都是一些重量級流氓或者殺人犯 ,關政治犯,我們算是頭一批。

  我們一起送到小琉球的,有十名左右,都屬於「思想不知悔改」的頑固份子(其中一位是我們敬愛的已故伍金地先生),故需繼續羈押,真是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的可惡政府啊!

  我們在小琉球監獄內是一個獨立的小分隊,由一個軍人監管。這裡和綠島的新生訓導處最大不同點是,軍官可以隨時隨地動手打人。有一次,同隊一個名叫吳鼎的,只為了一件小小的事(與臉盆有關),被用扁擔打到那根扁擔折成兩節。我還清楚記得吳君用雙手護住屁股的慘痛模樣。

  每天從早到晚都是勞動,強制勞動。從監獄翻越一座小山,到海邊去撿小石頭,上、下午各三趟,相當累。偶而也要到海邊去敲打大塊岩石,然後兩人扛一個回來,或者使用「牛車」(由人拖)載回來。運回來的小石頭或大塊岩石,有的用於正在興建的學校圍牆,有的用來磨成石粉,這種石粉的用途就不清楚了。反正他們的目的是要如此日以繼夜地折磨我們這些不知悔改的頑固政治犯。這裡再也沒有綠島新生訓導處那種思想教育了,就用強制勞動消耗你的精神、體力,讓你吃盡苦頭,反正思想教育已經無效啦。

  家父曾來小琉球探視過我一次。那是我被捕七年多以來,首次和家人見面。上一次是在台北的軍人監獄時。我的大舅來看過我,雙親沒有同來,想必是大舅擔心他們-一尤其是我的媽媽,會受不了那種久別的親子只能匆匆一瞥又要分離的痛苦吧。

釋放

  一九五九年(我二十六歲)五月十日,我終於被開釋了。我拿到一張「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職業訓導第三總隊開釋證明書」,離開了只關重量級流氓、殺人犯和思想頑固不知悔改的政治犯的小琉球監獄。我是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的,卻關了八年五個多月。

  離開小琉球是坐船的,首先到達東港,然後再從東港搭火車回新竹。由於長久沒坐過火車,居然搭錯車次,延誤了好幾個小時才抵達家鄉的新竹火車站。

  當我回到家時,爸爸、媽媽、妹妹昭卿、還有多位親戚都在那裡迎接我。爸爸媽媽妹妹還有大姑們都喜極而流淚了!他們已經煮好豬腳麵線要讓我吃。這是台灣自古以來的習俗,據說是可以消災除厄的。

  回家後第一次洗澡,一下子無法改變原先在小琉球被硬性規定洗一次澡(包括洗衣服)最多只能用三個臉盆水的習慣,洗到一半,才猛然醒悟,我現在是在自己家裡,可以無限制地自由用水了。我用勺子一再從水泥製的水槽中舀出水來沖身,不斷的沖,好暢快的感覺啊!沒想到獲釋回來後的頭一次洗澡,居然成為我脫離監獄生活後真正嚐受到的自由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