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與人權

台灣人壽襄理 黃素絹

  雖然全世界都在倡導人權,但是並非人人都可得到平等的待遇,因為每個人出生的環境不一樣,就會得到一樣的遭遇,這世界仍然存在著貧富不均的嚴重現象,生長在富裕的家庭就會被呵護成長及栽培,而有更好的生活方式選擇權,但是貧困的家庭每天為生活要很勤奮工作,才能求得溫飽而已,當風險來臨時,富裕的家庭有能力承擔,甚至有能力購買保險,而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但是貧困的家庭卻沒有保險的照顧,面對風險就陷於困境之中,也喪失了尊嚴。
  當全世界因次及房貸、雷曼兄弟造成的金融風暴,嚴重影響投資環境,經濟衰敗、財富縮水、最嚴重的是貧窮的人在就業市場更難以生存,經濟不景氣讓年青族群不敢結婚、不敢生育。
所以沒有財富的人更應該規劃保險的保障,來因應風險的發生,才能免於家庭合家人陷入更大的危機,看社會上時常發生的新聞,承擔家庭經濟收入來源的人,一 但發生重病或死殘,沒錢繳房貸或付租金,甚至被逼債而全家燒炭自殺者,貧困的人還有什麼人權可言呢?
  所以社會保險才有將危機變成轉機的功能,讓家人可以免於沒經濟來源中斷,造成無屋可住或是失學的窘態,人人才能有相當的生存條件,面對未來也才有相對的競爭能力,這樣均等的生活權、受教權、居住權、才能擁有真正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