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教育的省思

台南市志開國民小學/校長 蕭瓊瑤

  人權在當今社會已成為一個普世的價值,不論性別、種族、國別、宗教、社會階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均應享有安全、自由、政治、訴訟、平等、經濟等的權利。

  在教育部有關人權教育的課綱中即提及:「人權教育的中心思想是不斷地探索尊重人類尊嚴和人性的行為法則,社會成員從而意識到個人尊嚴及尊重他人的重要性,由此可知,「尊重」是人權的基本概念,互惠的權利與責任,則是公正社會中每個人所應謹守的契約,因此人權教育即是尊重、合作、公正、正義等觀念的教導,進而促進個人權利與責任、社會責任、全球責任的理解與實踐」。

  在教育界多年,對於現在社會當中,可以發覺人與人之間的相處越來越冷漠,一切都以自我利益為最高考量,站在別人的立場上為他人著想的現象已成為一種奢求;尤其台灣在民主的進程中,曾發生了許多以自我主觀意識為出發點,憑藉法律為手段的案件,深究其原因,不外乎主其事者忽略了個人應謹守的本份,超越了普世公認的人權價值;同時也因近年來民粹主義的興起,許多價值意識上的討論都被模糊了,動輒以非理性方式尋求解決之道,當然只要關係到意識型態的議題,「真理越辯越明」很難實現,但如果我們每個人的人權素養足夠的話,我們就能以尊重的態度去面對,尋求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平衡點,彼此理解。也因為社會氛圍的形成,對於教育的影響是很深遠的,我們看到小孩子解決衝突的方法越來越赤裸與直接,自我防衛的界限越來越明顯,對於與自己相左的意見,不能以理性批判的角度去思考,這是值得我們大家深思的一個課題,我們希望透過教育的方式,讓每個小朋友在受教育的階段中,都能學得尊重他人,並能瞭解、欣賞、接納、包容各種不同的文化差異,這是我們對於未來我們孩子的一個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