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心比心」的人權觀

尋聲父母教育協會/創辦人 盧桂櫻

  今天我們談到人權,我覺得其實人權有分大人的權和小孩子的人權,這是比較複雜化的,而其實就是生命權,生命權還包括我們及其他的生命。人權,我們都是用人的角度在談,生命權就比較少,例如有情眾生的生命權在哪裡?

  我想其實地球真的生氣了,這也正好給我們一個省思,不然都已經習慣於使用這地球的資源,不用白不用,一切視為理所當然,又比如說如果我們的孩子沒有出問題,那我們也不會去想要怎麼教他,也是逆增上緣的機會,現在世界各地都在想這個問題,到底要怎麼來做,來救這地球,其實這是一個契機。

  講到人權,範圍要擴大些,不是只有在爭一些權益,我想到前一陣子我小姑跟我說:「大嫂,我最近又被邀請去參加一個團體,而那個團體,她說參加十幾年了,還是一樣再說那個話題,就是女性要爭權益,最後的話題就是要愛自己」,以我在看她們在談這話題的媽媽,比起很多家庭的女性,她們都愛自己了,因為她們都出來成長,然後有空就喝個下午茶,逛街,那她們還不愛自己嗎?我也想起幾年前參加一個團體,有一位名人在講平權,她說女性還要爭自己的權,因此水果好的就要留給自己吃,因為她說有些賢淑的女性,吃水果都把好的留給先生孩子,她自己吃剩下不好的,所以她認為難道我不應該得到一些好的對待嗎?自己老是只有犧牲奉獻,吃不好的,真是太委屈了,所以我想說大家都在說人權,但女性談很容易被誤會說是在抗衡,好像在訴說委屈,所以很多女性抗衡之後變得更無力感。所以講人權,如果沒有更圓融與週到的考量時,有時候就會被誤會,然後會被誤導。

  其實談到環保會談到地球資源要大家共享,我們這一代跟下一代,我們跟動物,所有有生命的我們共享,那其實就不是只有人權,還有一個更寬廣的東西會跑出來。我想說有的人學東西就很快,這樣的人如果不好好發揮自己就很冤枉,所以我的師父很多年前齋堂裡吃飯時就跟我們說:「災難不斷,甚勿放逸」,這不是說一本經書只有一直讀,一直看,只有拜佛而已,「勿放逸」就是該做的一定要做,是盡本分,做該做的事,而不該做的事一定不要做,例如不要使用垃圾袋,否則一邊點著光明燈,一邊製造垃圾,將來造成土石流,製造業障,那是不對的。我們生存在這個地球村上,我們都有責任,任何的災難都與我們有關,都是環環相扣的。

  對於「愛地球」這件事,人很容易講,可是變成自己利益衝突或是習性改不掉的時候,就會有衝突,所以自己要暗示與明示,學習要利他,從日常生活中做,一點一滴的做,例如對於「水與電」的節約就要由日常生活中落實,人類的需求減少了,對於大自然的傷害也會減緩。經濟會傷到環保,經濟層面太過於擴充時,人的肉體心靈也會無限的擴大,人類如果縮小一點,不要那麼狂妄自大,就比較沒有衝突的問題發生,我感覺內心的鍛鍊,還要更多一點功課要做夠,如果做不夠,下輩子再來,有時後會犯太多的錯誤,有些障礙你是看不到的,所以業障來的時候你要說什麼冤枉,因為都是自己造成的。

  談到對孩子人權的尊重,常常我們對孩子的態度,好像他們要什麼我們就滿足他們,但是一生氣起來,無形中又會把他們當成狗一樣打罵,我們從報紙上看到一些個案也是一樣。所謂「身、口、意」,「身與口」都是從意念來的,如果你把孩子當成一個平等的人,尊重他的人權,尊重他的小孩權,就絕對不會輕率用言語來傷害他,因此我覺得人權就是「將心比心」。

  因為我兩個孩子都學佛,所以很多想法是一致的,因為頻率比較接近,我覺得我跟她們有很大的共識,就是一個人不一定要步入婚姻,人其實如果很清楚你這一世生而為人,你想要做什麼很重要,每一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選擇,不一定要步入婚姻,因為這是她的選擇,我們當父母的如果明白就可以成就她,這也是尊重人權。現在的有些父母婚姻並不好,但卻還要孩子一定要走入婚姻,不管是單身、出家或是婚姻,都是她自己可以的選擇,不要分別它,人生中大一點的如「婚姻」,小一點的是他個人的種種選擇,都是與人權息息相關。

  我看過一本書「經典可以這樣讀」提到說:現在科技如此發達,讓人遠離了生命原有的東西,譬如說其實生命很單純的,生活的需求也是很簡單的,但是因為我們選擇太多了,以前的人,早餐只有稀飯,現代人卻有很多選擇。選擇多,對於一個心智很強的人來說其實是好事,可是對一般人來講,其實是一個浩劫,因為他們的心就更亂了,如果回歸到環保的話,就是我們的選擇太多,然後物質無限的擴張,人類的心靈反而變得很弱了,因為很亂,所以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以前的人因為不挑,所以很善良,很快樂。

  談尊重,談環境保護,回歸單純而簡單的生活,省思自己所作所為,將心比心,回饋給這個地球,我們一起生存的大地,才是身為人,身為地球一份子的我們,要積極努力的方向與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