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種族歧視看尊重人權

自由業/負責人 蔡政宏

  根據報載,高雄縣林園鄉林園高中國中部教師洪文裕在管教學生時,竟因該名學生母親是來自印尼的新移民而說出「妳是野蠻人啊?妳寒假要與媽媽回印尼,妳就滾回去印尼當野蠻人!」等言論,不僅使該名學生感受到歧視與污辱,其他新移民姊妹聽到這樣的新聞均表示憤怒,侵犯人權,認為當老師的人這麼說,非常不恰當,有的姊妹擔心老師這樣可能會加深社會對於新移民的歧視與誤解,甚至影響孩子與母親的關係,還有姊妹認為,這個老師會講這種話是不是認為新移民好欺負?

  目前台灣來自印尼的婚姻移民已經超過兩萬六千多人,各國外籍配偶也已超過四十二萬人,針對來自不同國家、族群、出生地的歧視言行不僅傷害當事人,也嚴重傷害廣大來自各地的新移民與其家人,加深族群對立與誤解,可見尊重人權的重要性,彼此的互相尊重,因此南洋台灣姊妹會與移盟團體代表依據《移民法》第六十二條向移民署提出受歧視之申訴,要求召開審議小組對洪文裕之歧視言行做出懲罰,並藉此提醒社會各界種族歧視侵犯人權是不應該被容忍的行為。此外,由於這位老師不適當管教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記者會出席團體代表另提出要求,希望教育當局儘速解聘。

  雖然《移民法》制定有反歧視條款與罰則,但因應台灣日益多元的族群關係,南洋台灣姊妹會與移盟代表認為接受人民申訴的審議小組層級太低,雖有罰則,但對於被申訴人的處置,仍嫌太過輕微與消極,難有積極作為以改善種族歧視侵犯人權的現象。因此,移盟建議應提高審議小組的層級,於行政院設立跨部會的歧視申訴委員會,加強跨部會功能,未來遇到歧視案件,應主動依職權處理,而非被動等待舉發。此外,教育部亦應加強各級學校與學生多元文化教育,並且將具有歧視言行侵犯人權的教師通報為不適任教師,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

  人與人的尊重,國與國的尊重,尊重彼此,就是愛的表現,才能化解心中彼此的怨恨,化解誤會,進而化解國與國的戰爭,尊重人權靠你我,一起來貫徹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