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的事情總是不乎其然,又偶然的串聯了起來
前些日子,同事與我分享"在台北市未禮讓行人而受罰"的親身體驗: 某日這同事正依循著紅綠燈指示與斑馬線要穿越馬路至對面 但突乎奇來的一輛車,自轉角直撲而來 我這同事本能的向後退的閃避,在這看似平常的一進一退 卻讓國庫意外的增加了收入,那位駕駛人被警察攔了下來,且開了罰單 原來因為台北市準備舉辦"花卉博覽會" 因此台北市所有的"汽機車"必須禮讓"行人" 這樣的精神與從小學習的各種禮儀似乎有所違背?
過了一些日子,在網路上看了一則新聞 標題是"美國商會文談「在台灣開車」" 台灣常見的禮讓美德,「到了道路上,變得非常不一樣」 在台灣"行人"與"駕駛人"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族群 當自己是行人時總抱怨車子不"禮讓" 當自己是駕駛人時卻又將"禮讓"完全拋之腦後
"禮讓"常會被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所矇蔽 在手握方向盤的同時,想想自己是行人時所受到的威脅 先自我角色互換的"思想理讓",再心理與實際的尊重禮讓彼此的路權 多一點禮讓,因為下了車,你我都是需要被禮讓的行人 "禮儀之邦"是我們驕傲了五千年的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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