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熔煉業戴奧辛排放管制

台北市環保局隊長 李宗典

  個人任職地方政府環保單位十餘年,深切體認到國內民眾除了對居家垃圾的清運、環境的清潔維護、噪音的干擾等影響日常生活作息的環保工作相當重視外,對戴奧辛的認識也藉由起因於燃燒廢電纜的重大污染事件,及從國內外新聞媒體報導瞭解戴奧辛為「世紀之毒」,引起社會大眾的極度關切,因此也促成各國政府極欲謀求因應之道,並對戴奧辛的排放紛紛訂定嚴格的標準,國內也在民國86年8月起針對既存及新設之廢棄物焚化爐及煉鋼業電弧爐訂定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進行管制。

  根據文獻資料得知人類暴露於戴奧辛的主要途徑是經由攝入含有戴奧辛的食物,其進入食物鏈之途徑主要經由大氣沉降。戴奧辛環境流佈可以經由食入、呼吸道吸入及皮膚吸收,進入人體及其他動物體。在人類暴露途徑不同而所能吸收留於體內之百分比並不相同,食入污染的魚類50﹪~80﹪被吸收;食入污染的土壤有20﹪~26﹪可被吸收;吸入進入體內則有25﹪~29﹪;而皮膚接觸污染的土壤吸收率則為3﹪。戴奧辛對人體的影響以其致癌性,最為世人重視;因此,美國環保署將戴奧辛歸類為「極可能的人類致癌物」(Probable Human Carcinogen),並在2000年公佈風險評估確認其致癌性以及對人體生長、免疫與生殖系統的危害。

  由於國內產業結構多為中小型企業,在缺乏污染防制經費與技術的情況下,大多抱持「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消極處理方式。但由國外相關資料顯示,非鐵金屬熔煉業亦是戴奧辛產生的主要污染來源之一,因此,針對熔煉業進行污染改善及管制排放標準之研擬以提供改善建議,協助業者進行改善,以達到管制標準及維護國家環境品質。惟在研訂管制排放標準之同時建議考量:

一、標準化之風險評估程序及對風險評估所需之本土化參數,目前國內仍然相當欠缺,所以在法規制定過程中缺乏本土化參數,致評估結果多少仍會受到影響。

二、國內熔煉廠規模多屬中小規模(員工人數百人以下),所採用之熔煉爐為半開放式,廢料來源國內外皆有,並採分批進料;又因經濟規模有限,對上游廢料所含切削油及塑膠類廢料之篩選有困難,對戴奧辛形成非常不利,建議對於廢料之分類管理應及早有所因應。

三、目前熔煉業因為缺乏可行控制技術的實例,所以在研擬的排放標準中訂定應有一適當期間,可以讓各界提出具體、科學的數據或資料,供主管機關作為檢討及修正標準之依據。

四、熔煉業製程戴奧辛「最佳可行控制技術」目前建議以(1)進料管理(2)熔煉爐溫控制(3)廢氣降溫等製程源頭管理以外,則僅建議以活性碳噴注吸附戴奧辛為後處理技術,但使用活性碳會將氣態戴奧辛一併吸附收集至飛灰或集塵灰中,所以二次污染問題仍有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