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善就是愛護地球

台灣日立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一部部長 張仁昌

  基本人權是:”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也是我們每個人都耳熟能詳的價值觀。李家同教授曾說過:人類的最基本人權,就是要活得有尊嚴。而我的好友就是一個幫助他人有尊嚴生活的好人。

  好友的鄰居是個外籍配偶和?女同住,先生因案入獄,日子並不好過,必須打臨工維生,但因幼女要帶在身邊看顧,又無一技之長,收入很不穩定,連最基本的生活開銷都成問題,好友看她需要幫助,便主動幫她白天照顧小孩,下班她再接回,於是她的生活有了改善,工作收入也穩定下來,?女也因好友無私的照顧得到家庭溫暖。後來她的先生出獄後,工作亦不易求得,經過一段時日好友的先生提議何不以她先生的專長來創業,於是由好友夫婦出資,而她的先生出力,現在公司在他們合力下經營得有聲有色。

  看完上述的真人真事,當我們在高喊要求要基本人權時,有沒有想過還有很多人,連最基本要活下去的權力都沒有,因此,看看自己,想想別人,我們都是地球的一小份子,有能力的話就多幫助他人吧!為善就是愛護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