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法律、稅務、環境」的人權論文

新竹市曙光國民小學 學生 葉冠廷

尊重:相信大家都知道在一個民主國家裡,人們就是希望被尊重。我從小就在太極門長大,在我小三時便到本門練功直到現在。我在5月8日看到6位立法委員質詢法務部長關於太極門在民國85年被侯寬仁檢察官胡亂起訴而使本門名譽受損,才了解到當時社會的黑暗。

法律:在民國85年台灣的台高檢的檢查官”官官相護”之下,導致太極門從民國85年到97年7月13日才三審確定無罪,共歷時12年的痛苦日子。而在當時侯寬仁只不過是一名台高檢的檢察官,卻能命令各政府將太極門各道館斷水斷電。所以這告訴我們,不論你在法律上的地位輕或重,都要正直、清廉。

稅務:在民國85年檢察官說明太極門掌門人在戶頭裡有幾千萬,但實察上只不過有60多萬元,而他卻說是太極門的補習班費用,而國稅局的帳單連寄了19次催繳稅。後來冤獄賠款184萬台高檢都未向檢察官要錢而是拿人民的稅錢,可見台高檢根本無心對太極門道歉。

環境:最近地球快速暖化,大家應該要開始攜手做環保,而如果每個人都秉持著別人做環保就好了,那積少成多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