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忽視原生家庭教養

家庭主婦 吳秀宜

  民國70、80年正好是台灣經濟起飛的年代,由於賺錢容易所以有人說『台灣錢淹腳目』,只要肯努力工作的人皆有不錯的收入,因此父母對小孩相當溺愛,小朋友有任何要求皆能滿足他們的需求。

  當時正在當幼教老師的我總覺得這些父母太寵小孩了,當小朋友有任何品性上的偏差時,不會給予適當的教養及糾正。因此當小朋友來幼稚園上課時有不恰當行為時,我會將他們的行為告知家長,希望家長一起關注,沒想到家長的反應竟是老師只要教好小朋友的功課就好,其餘的不要多管閒事。

  經過10、20年的歲月,當年在上幼稚園的那一些小朋友長大了,也進入社會了,較早婚的也為人父母了。若當年那些我行我素的偏差行為沒有導正過來,很容易因物以類聚而交到有不良行為的朋友,而被同化污染。

  幾年前在一個因緣際會之下,我投入了寄養家庭的行列,我所接受寄養的是12歲以下的小朋友,這些孩子們有的是受家暴,有的是因父母吸毒在服監,而短期間寄養在我家。有的小朋友在原生家庭不能得到完整的愛及照顧,當他們來到寄養家庭時,大多數都會表現出沒有安全感。有的小朋友甚至於還有偷竊及說謊的行為。例如有一位小朋友在原生家庭經常是三餐不濟,一直在餓肚子,剛來時,在吃東西時會拼命地把食物往嘴裡塞,直到吐出來才會停止吃東西的動作,即使一再跟他保證食物很多不用急慢慢來也?用,直到經過一段日子之後,他才不會看到食物就拼命地往嘴裡塞。從他的行為不難看出他極度沒有安全感,他在擔心下一餐不知何時才有。

  就我的了解,這些小朋友的父母都還相當年經,若推算這些父母的年齡,不就正好是當年我在當幼教時的那些小孩子嗎?由於父母寵壞了自己的兒女,結果造成不少悲劇,也衍生出不少社會問題。更忽略了小朋友生存的權利,也剝奪了他們在正常家庭成長及享受天倫之樂的機會。

  為了不要衍生出更多可憐的小朋友,原生家庭的教養極為重要,家長們不要再過度寵小孩,應要教他們什麼是尊重,什麼是對錯,才能匡正社會問題,也才不會增加更多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