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子半的〝心〞聲

中華劍道協會劍道八段會員 吳餘鉉

  我現年88歲,自己曾經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事,我的親弟弟也在此戰事中喪生,對我而言,我的人生可說是看盡人生百態,也感慨萬千,感慨人的自私使環境變得如此惡劣,感慨人的死要錢,而使價值觀便得可怕與無情,感慨人的不團結,讓俄勢力不斷的增長,雖身為炎黃子孫,但憶起日本統治時代,雖為外族統治,可是卻沒有現在的政治亂象、選舉共業、教育失敗、執法不公......等情事,以我走過二個世紀,歷經國家改朝換代,與戰爭下的摧殘,來對當今時勢與予建言:

一、 扭曲民主真諦

  選舉雖為自由民主象徵,但今選賢與能的認知,人民已模糊不清,候選人空頭支票亂開,自由過度下,在位執政者未適度法令約束,以致後選人都得砸重金作文宣、看板、媒體、顧樁腳、甚至買票,來換選票,相對羊毛出在羊身上,當選後則無法以清廉的作為為民服務,如今已是資訊時代,家家幾乎都有電視電腦,故政府應統一候選人,於規定的媒體裡發表政見或辯論,如此才不會浪費過多的選舉資源,以及生活環境因選舉雜亂吵雜而危害人民乾淨生活的權利,及建立真正想為民服務的為政者,能有做大事而非做大官的政治理念及報復實踐,甚至當選後問政風格,都得有尊重與人權素養,以作為人民典範,而非大吵大鬧,誤導人民民主真諦。

二、 剛法為正

  二二八事件,是典型官逼民反的例子,只當初國民政府遷台初期,設有人權概念,只以武力強壓人民,不依法行事,進而造成此不可抹滅的歷史傷口。故執法者之操守,是決定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因素。

  反觀當前社會亂象,例如近期台中市發生警務人員與黑道掛勾事件的角頭槍殺事件,在在顯示執法者知法犯法,絕不能以少數人記過下台了事,法治國家講究法治責任,屬下犯錯便是上級監督不周,依法而論此乃瀆職行為,故警政單位內政部行政院總統都有責任,此乃法治國家應有的精神,以及為政者應有責任觀念,如此才能上行下效,上下剛法為守,也唯有執法者守法,有人權素養,才能取得人民信任,人民才會落實以法為規的理念。

三、 教育的目的

  記得我小時候,上學不聽話被老師處罰,回家不敢讓我的父母知道,只因讓父母知道又會被修理一頓,但看當今學生與家長,恰恰相反,學生不聽話遭處罰,家長還反告老師,如此的教育制度如何讓莘莘學子有尊師重道的觀念,逼得老師職教只教知識,已失去原有傳道授業解惑者得為師風範,眼下教育出來的青年,一代比一代更沒有倫理道德觀念,步入社會後,只知功利,缺乏正確的做人處世之理,這一切一切都會讓社會國家越來越亂。讀書的目的旨在學會做人處事,知識的學習,也只是在佐以做人處事過程中的利器,中國歷史淵遠流長,古聖先賢那一個不是以德服重、留名青史,教育要能真正要回歸倫理道統的傳承,才是真正導正社會亂源的根本,也才能讓培育出來的優秀青年,不會拿著知識利器危害社會,所以我們不該忘了孔子執教也教鞭隨身,故教育的目的應以愛為出發點,而非打或不打來論愛的教育真諦,試問總統及五院院長有哪位小時候不曾被老師打過呢?但看今日的各位不都有一番成就嗎?!

四、 政府應有的作為

  國家的建立,本是養民、利民、治民,故政府有教育引導照故人民的義務,當然人民也不能為一己之私忘了選賢與能的責任,所以政府不能只為選票,而忘國家長治久安的目的,不然民主選舉的互相利用、互不信任,此種選舉的共業是假民主,而要能有親民愛民的作為,就必須落實國父憲法精神,真正尊重人權『以民位本以法規』開創民有、民治、民享的廉能政府,這才是國家存在的意義、政府應有的作為。

五、 世界一家

  台灣在二次世界大戰時,死亡最多的人是原住民,原住民中又以嬰幼兒病死最多,原因是戰時不敢生火煮水,而用生水餵育,以致都腹絞痛病死,提此歷史悲劇,只想告訴世人,戰爭不但槍砲彈藥不長眼,民不聊生的悲劇更是殘酷無情,唯有沒有戰爭,人民百姓才能享有基本安逸的生活,若戰事發生,緊接而來就是悲傷痛苦的摧殘,那是生不如死的心境,而要不面對戰爭的無情,只有視世界唯一家人,誠如洪道子博士所言:「能尊重自己尊重別人,尊重自己國家、尊重別人國家,方能不傷及自己、傷及後代,也才能享有世界和平,帶給人們學習享有開創祥和和安康的日子」。

  以上是個人近九十年的心路見聞,希望個人此九十年的生活經驗,能帶給世人與後代有所幫助、有所目標,終其一生諸惡莫作、善事奉行、老天有眼、功德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