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生活中的人權

玄祖羊肉內埔店負責人 許世儒

  人權簡單的來說,就是作為一個人,所應享有做人的尊嚴,和擁有做人的基本權利。而這個權利應該是不分男、女、老、幼,社會階級、種族、經濟條件富裕與否、職業為何等......包含各種社會生存現況的人,而有不同待遇的權利,這個權利的立基點所有人應是平等的且受法律保障的。如果人人有這樣的信念,而將此信念化為行動,本人相信這樣社會將是一個和諧且人與人間互動充滿愛與友善的社會。

  在每天的生活中,每個人早上一睜開眼睛,開始為一天忙碌之際,社會運作食、衣、住、行、育、樂每人提供個人不同擅長的能力,服務社會上的每個人,在一天的開始,我們就要尊重每個提供服務的人給予應有的尊敬。要想是因為有這些人,每天堅守崗位提供每個人力量,社會才能夠運轉順利流暢,個人才能安心的生存於社會中。人千萬不能有我付給你金錢,妳對我的服務就要如何如何的優質,這種人心過多的慾念,是造成人與人的不信任,乃至爭執的起點;如果每個人能多體諒對方的立場,和其應有的權利,爭執減少互相尊重,人人應能過更快樂的生活。

  台灣是個電子業非常發達的國家,但其中有一像電子產品「光碟片」,在你不用時你如何處理?是不是隨手丟進垃圾桶,其實這是錯的。因為光碟片中的重金屬和雙酚A將影響妳我和下一代的健康。因為大家一個不經意隨手丟棄的動作,如果能改變習慣,要丟時先考慮一下,先收集起來交給資源回收車,不要因為他人,而就隨意丟棄;「當你考慮到別人時,就因此保護了自己。」

  平時大家在討論人權時,常討論到較大的議題,但是我覺得人權的落實無時無刻發生在大家的生活中,只要大家從日常生活做起,關心你我週遭的人、事、物,那大家就是重視人權,且為人權推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