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與人權

玄奘大學公共事務管理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郭耀昌


  2010年世界公民人權高峰會,在台灣地區引起了各界的熱烈迴響。除了彰顯台灣地區人民對於人權議題的重視外,更呼應了我國人民對於多年來民主深化結果的珍惜。

  台灣地區的民主歷程與成果,繼享譽全球的「經濟奇蹟」後,呈現了民主的「政治奇蹟」。若將民主運動在台灣的表現,理解為全球華人地區的亮點,應是可被接受的。雖然民主政治的限制,亦逐步出現在我國政治生活中,引起了國人多年來的反省與檢討,但是民主本來就是一項過程,一種生活態度,而非目的與結果。誠如西方政治學者的建言:民主的限制,應以更民主的方法加以解決。而民主的目的是什麼呢?恐怕多數人會同意,民主的目的在於維護人權。

  衡諸聯合國公告之「國際人權法典」,人權的內涵與人權的項目,向來是民主政治理論所討論的重大價值,其中隱含了「自由」與「平等」等終極價值的追求。政治理論中對於如何追求「自由」與「平等」,論述之流派繁多,然主要癥結多以是否建立在「約定成俗」的基礎上來區分,這項討論型塑了諸如民主理論與極權理論;其次,究竟「自由」與「平等」孰輕孰重?這個問題的省思,又讓我們了解了個人主義與社群主義的差異;最後,究竟個人權利(right)與公益(good)哪一項比較重要?更促使我們深思「大我」與「小我」之間,理應如何安排其關係。

  民主的程序容易學習與移植,民主的價值卻難以培養。民主的價值以政治文化為宿主,非有民主的公民文化,無法落實民主的價值。因此,如何培養公民精神成為民主政治理論與實務中,當代最為重要的議題之一。不論「自由」與「平等」孰輕孰重,自身對於權利的覺醒,以及隨之而來積極參與,成為捍衛人權的必經道路。

  不論是公民政治人權,抑或是經濟社會人權;不論是環境變遷議題,抑或是人心的淨化,心靈安寧的追求;關心自己,也關心別人,把愛傳出去應是護衛人權的第一步。進一步的集合眾人之力,將良善的意念形諸於文字,成為我們社會的規範,追求以保障人權為目的的良善法治社會,方能抑制邪惡力量的滋生與擴散。民主過程需要共念的護持,共念需要法治的協助方能普及,只有良善的共念得以普及時,人權的保障方得以落實。

  由本次世界人權高峰會在台灣地區獲得的熱烈迴響與支持中,我們看到了台灣民主未來的希望,也看到了華人社會文明化的契機。我們期待中國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大同世界理想,得以在21世紀中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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