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宿命觀」的錯用障礙了關懷的付出

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監事 王武烈

  有人認為既瞎又聾的海倫凱勒她來地球的旅程太辛苦了,但她卻說:「因為我的眼睛看不見,所以沒有不調和的事讓我看到,而來擾亂我的心;又因為耳朵聽不見,也就聽不到不調和的事,當然也就不會說不調和的話。因此我就能與神(良知)不斷談話,我是一個真正幸福的人。」所以讀者大德!您認為您生為正常人就一定幸福嗎?

  西方基督教國度的殘疾兒童父母,大部份認為他們小孩的出生,是上帝最妥適的安排,讓他們有機會替上帝「作工」。東方佛教國度的父母也應該想想,殘疾兒童讓他們有了發揮慈悲愛心的機會,不應該以為是一種詛咒、業報。尤其不少的行動不便者的成就遠超過正常人,失聰的大音樂家貝多芬就是一例。只要父母、國家社會付出愛心,就不會埋沒他們。作家劉俠女士遺言「身心障礙者是上帝特別留的一個缺口,好讓人間的愛從那裡冒出來」。(如果讀者是心胸狹隘的「師父教」信徒,一定會很討厭我引用上帝、基督的看法,那此段麻煩你跳過去不看。)

  筆者從小在小鎮鄉村長大,耳聞目睹了大眾對身心障礙者不公平的歧視。後來研究東方的宗教經文,竟然發現是千年來傳統宗教錯誤的因果報應「宿命觀」嚴重地障礙了關懷的付出。到目前為止,東方社會還是有人用歧視的眼光看待身心障礙者,認為他們是孤僻、古怪、不可理喻者。也有人把身心障礙者看成是一種無法改變的悲劇,看成是一種罪孽的懲罰,這對身心障礙者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尤有甚者,視身心障礙者為傳染者,而予以隔離,這種想法更是不應該。

  由於東方社會包括我國,自古以來是盛傳佛教的國家。佛教沿襲了古印度種性階級制度下所產生的輪迴轉世的信仰,非常相信「輪迴」的教義、「宿命」的因果,當然也較沒有時間觀念,頗有逆來順受的甘願、自認。所以早期東方人所受之壓力較小,歇斯底里和精神症患者也就比西方人減少了許多。因為一般人認為今生所沒有完成的事,大可等到後世才處理。這種錯誤的「我執型靈魂不滅論」,就像現今印度、緬甸鄉下認命的百姓一般,自然就形成了一種似乎達觀、不緊張的態度。(原文請見張澄基教授之《佛學今詮》一書)

  雖然現代人遭受到機械思維的洗腦,都不承認有「生命能量」的存在,有些人以為人死就如同紙燒成灰,被風一吹而散,不復存在了。不過,還是要提醒大家,不管你相不相信它,另外有資訊顯示,當我們準備投胎降生到地球之前,我們每一個完整的「生命能量」都準備有一份到「地球旅行的計畫書」,但是內容就沒有任何一個人會以出生為殘障者作為降生計畫的。可是來到地球從入胎到出生的十個月過程中,少部分人就因為不可抗拒的遺憾,讓他們出生為殘障者。就像我們高高興興地短期出國旅行,誰能擔保每個人都能健健康康地回國一樣。還有從〈紫微斗數學〉或〈八字命理學〉推命,出生為殘疾人或是後天造成的,由命盤及運盤雖然都可以查出來原因,也都只是入胎以後才發生的,是在地球特殊的環境下,受到天地間星球磁場引力交互影響的,絕對沒有人可以不清楚「生命能量」的原態如何,而來胡扯一番。

  人一生的遭遇雖然在出生前已經有所安排,但是個人可以憑智慧?早完成在地球必修的學分。所以佛陀的教導,最重要的是希望人們修行,也可以和祂一樣成佛,也就可以擺脫宿命論、定命論的無望。若是命運無法改變,出家學佛也就沒什麼意義了。若是修行可以改變命運,那麼在家修行也可以改變命運。只是比起出家生活,在家容易受誘惑,且因緣繁雜較不容易成就而已。

  可見出生後肉體的缺陷並不是由心理的缺陷所導致,尤其是先天的缺陷。我們都知道受精卵基因遺傳的影響、母親懷孕時的不良情緒、胎兒受到母親服藥的變化,還有著許多的不可預防的外在因素,都會產下殘障或智障的嬰兒。尤其我們出生以後,還有更多的緣故,如家庭的不調和,讓二、三歲的兒童受到傷害,變成生活或行動不便者,這都不是地球旅行計畫書中所規劃的。

  佛說每個人的佛性都是平等具足的,讀過《六祖壇經》的佛教徒都知道,佛性與人是否生為獦獠或貴族無關,那當然佛性也與他是否生為正常人或殘疾人無關。也就是說學佛不是要使肉體成佛,而是要讓性理成佛。可是現代的大師一方面作樣奢談慈悲,一方面卻拒絕生活或行動不便者進入佛殿,認為他們帶有業障,應該在家反省,不應該將業障濁氣污染了清淨莊嚴的佛殿。那照他們這樣的看法,是否只有年輕力壯者才能學佛?仔細的思考,這些都是誤信偽造的《佛說三世因果經》的毒害。何況信徒老年或體弱時,都會暫時或逐漸成為生活或行動不便者,而且出家師父難道都能夠保證健康到老,每一位都能無疾而終嗎?如果您到和信醫院,還會看到有出家人罹患癌症,就知道原來病痛並不會因為你出了家就可以豁免。

  因為「宿命輪迴觀」有別於西方人的心理,很容易造成精神上的鬆懈、因循和懶散的惰性。更因為想成佛的遙遠目標擺在那邊,容易把一切事物都認為沒什麼大了不起,造成在社會福利事業上,佛教早期都比不上基督教積極。一般人都懷有「不會那麼倒霉吧﹖」的心理,認為殘障是別人家的事,不會發生在自己或家人的身上,而抱著漠不關心的態度,也不甚熱衷,甚至於排斥、拒絕,這是不正常的觀念。在工商業化高度競爭的社會,每一個人隨時會有身體致殘的可能,如果不建立共同關心的制度,萬一輪到自己或家人必需接受幫助時就來不及了。尤其是軍士因戰爭而為國傷殘,或從事危險公務的人士因公受傷,更應該受到社會的尊敬與關懷,否則以後誰都不願再當「傻瓜」了。

  對於救濟貧弱者的工作,雖然目前已有各種慈善基金會等團體的努力,但是部分的佛教徒和風俗信仰者仍保有「僥倖」的心態,用「施捨」的態度去參加,認為參加慈善救濟是在積功德的,更是佔大部分的比例。

  身心障礙者只是某方面的缺陷不足罷了,在學習和生活適應雖有其不便之處,但不是他們自願的,尤其很多是後天、外在客觀環境的障礙所造成的。有人把從事特殊教育和殘障福利工作,看成是「積功德」、「做善事」,把它當成是一種替自己或家人消除「業障」的手段,這樣也是一種迷思。在在傳達了有些人「眼不盲而心盲」、「身不殘而心殘」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