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維護弱勢族群的人權

社團法人新竹縣智障協會理事長 楊月琴

  人權是每一個生而為人的基本權力,尤其目前社會上,對於弱勢族群的人權,普遍較不受到重視,甚至常常受到他人的排擠,例如最近我聽說有一個孩子被人強暴,可是在她所處的機構,卻沒有人願意挺身而出替她陳情伸冤,總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態度,能遮掩就把它遮掩去,所以讓受害者受到多重的傷害,所以在這一方面的人權,我覺得台灣需要更多改進,也希望大眾能夠接受弱勢族群,畢竟他們也有尊嚴存在,大家必須發揮愛心,共同去維護他們的人權。

  其實這些身心障礙者,他們也不願意變成身心障礙,對他們的家長而言,也是默默的承受其中的酸苦,盡可能來照顧孩子,希望孩子不要成為社會國家的負擔。新竹縣目前有些孩子是越區就讀,有些則只能待在家裡,無法享有最便利的就學環境。就我們智障福利協進會的立場,也是竭盡所能去協助這些弱勢家庭,然而光靠民間的力量,畢竟能力有限,我們非常希望希望地方也有特殊教育的學校,方能就近輔導他們生活的知能。

  新竹縣非常需要一個特殊學校,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都非常贊同,他們知道沒有特殊學校對於那些學生來講,是非常辛苦的。然而十多年前,當我多次向縣政府反應,縣政府的答覆總是沒有錢,沒有地;可是站在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新建一般國中、國小的地卻好多,而且有好多的經費,不禁讓人納悶:為什麼蓋特殊學校卻沒地、沒錢?讓我深深感慨政府對弱勢族群的不公平待遇,沒有充分尊重弱勢家庭。

  如果以教育部的這些觀念,他們是非常樂意的讓我們新竹縣有一個特殊學校,就當我提起說其實如果我們依法要求地方政府,政府應該要為我們做非常非常多的事情,可是縣政府用負債來搪塞,忽略了弱勢族群這一環,事實上我們都知道,中央有國民彩卷的盈餘,中央有補助地方對弱勢的經費,可是我們卻發覺沒有落實用在我們的身上。我認為政府應該可以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來對待我們,如果我們的要求不合情合法,那我們沒有話講,我們可以改進;如果我們是依法的要求的話,政府應該尊重我們,尤其是現在是民主國家,應該是以民意為基礎,以民意為施政的方針才是正確的,才能符合民主國家的風範。

  盼了十多年,今年新竹縣終於開始籌備第一所特教學校,我們這群弱勢的孩子總算不用再跋山涉水,也能讓更多身心障礙的孩子有機會到學校學習新知,拓展他們不同的生活,也希望我們的社會更尊重他們,讓他們可以擁有快樂成長的空間。人權不分族群,沒有弱勢優勢之分,需要你、我及政府共同來保障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