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的防範策施

苗栗縣政府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科長 曹春風

透天厝住宅預留逃生出口火災時生命有活口

  台灣透天厝住宅形式到處可見鐵窗林立,可見民眾為重視防盜保障財產安全普設鐵窗儼然形成住宅奇觀,亦相對形成防盜比防火逃生更重要的對比觀念,因為民眾的深層觀念住家遭竊的機率更甚於火災的發生機率,財產安全比生命逃生安全重要。殊不知萬一發生火警透天厝內一般僅一座直通室內梯發生煙窗效應濃煙垂直流竄,正常逃生通道受阻後唯一僅剩窗戶開口若再設置阻礙逃生鐵窗,將導致逃生受阻且將延長火警時消防人員從外部開口搜救所需耗損的破壞作業時間,此鐵窗危險環境延長逃生及消防人員搜救時間,增生住戶逃生受阻傷亡的機率。

火災概要

一、發生時間:97年7月21日凌晨1時10分
二、發生地點:苗栗市福安里大東家50號
三、起火原因:疑似一樓廚房家用電器所使用之延長線電線短路引起火災。
四、燒損情形:燒毀廚房電冰箱、微波爐、烘碗機廚房廚具及一樓客廳裝潢、二、三樓煙燻。
五、消防單位出勤及搶救情形:
(一)出動情形:消防局計出動四個單位(3個分隊、1個小隊),人員27人(消防人員13人、義消14人),各式消防車輛8輛(指揮車1輛、水庫車2輛、水箱車3輛、救助器材車1輛、救護車1輛)前往搶救;初期救火指揮官由轄區苗栗分隊長蔡沛哲擔任,俟轄區第一大隊副大隊長隨即到場後,由曹副大隊長負責指揮搶救事宜。
(二) 搶救情形:火災現場第一時間由轄區苗栗分隊51車(化學水箱消防車)、12車(水箱消防車)最先抵達火場,並由小隊長謝建賢、隊員李達盛佈署水線由透天厝後方防火巷直接進入一樓後側廚房滅火(如圖1),並以泡沫射水對燃燒中的廚具覆蓋細泡沫隔絕燃燒表面與空氣接觸快速滅火控制火勢,另透天厝前側由分隊長蔡沛哲、隊員陳繼勛、曾國勳背負空氣瓶進入一樓客廳並深入二、三、四樓逐層搜索各房間確認有無住戶受困後回報大隊指揮官,火勢很快在短短約5分鐘後控制一舉撲滅,並未造成擴大延燒情形。

六、人員傷亡情形: 該起火戶內共計7人於起火初期,隨即逃出火場並無人傷亡,其屋內一樓廚房起火處電冰箱、微波爐、烘碗機燒毀、廚具燒損及一樓前側客廳裝潢、二、三樓煙燻受損,損失約新台幣15萬元。

火災發生概要

一、起火建築物為連棟式三層樓透天厝,四樓加蓋一層鐵皮屋(曬衣場),該建築物中間一座直通室內梯,二、三樓前後各一間臥室,一樓後側為廚房並與防火巷設一開口門,一樓前側客廳,另該連棟式透天厝於一、二樓間均設有遮雨採光棚,二、三樓前側均設有陽台(如圖2)。

二、起火層位於一樓後側廚房,起火處於廚房電器(冰箱、微波爐、烘碗機、電鍋、吹風機、電子鍋),經瞭解該住戶該日作息情形,凌晨1時餘,一家七口均已就寢熟睡中。
三、約凌晨1時10分左右,陳姓住戶其雙親於二樓臥室熟睡中被廚房起火後之濃煙嗆醒,起身察看濃煙已天花板蓄積瀰漫往下堆積,隨即大喊呼叫失火逃生(二樓其女兒、三樓其兒媳其二孫子),其女兒經叫醒後隨即打電話110求救(該住戶女兒第一時間打110而非打119)。
四、該住戶火警後逃生過程在此值得一提,一樓廚房起火後(火勢進入成長期)濃煙竄升往直通樓梯瀰漫擴展,直通樓梯正常逃生通道為濃煙所阻(如圖3),二樓住戶年邁雙親及其妹妹(如圖4)(二樓前、後各一臥室)由二樓前臥室陽台跨出遮雨採光棚逃出往鄰棟隔壁二樓遮雨採光棚再進入鄰棟陽台敲玻璃門呼救進入室內逃生。三樓(前、後各一臥室)該住戶其一對夫妻其二子經被呼醒後,亦同無法從樓梯往下逃生,其四樓屋頂封閉式鐵皮屋加蓋(曬衣場)無逃生空地,故同樣往三樓臥室前側陽台逃生,其陳姓屋主(如圖5)經陽台空地攀越至鄰棟同樣建築空間三樓陽台呼叫鄰棟住戶,再以手抱其妻及其二子攀越中間分棟隔間牆一一逃生成功,同時段吵醒鄰棟住戶後,該附近住戶一一以119電話報案求教(消防局勤務中心共計接獲該住戶火警119電話4通)。
  
五、該住戶一家七口老少之所以能一一逃生成功之關鍵所在,在於該住戶二、三樓及鄰棟二、三樓均未裝設阻礙逃生之鐵窗所致,該住戶其鄰棟式建築透天厝它棟尚有二棟二、三前側以不鏽鋼鐵條裝設封閉(如圖6),如該住戶此起火警其二、三樓前側如同以不鏽鋼鐵條裝設封,則其以此之逃生模式將遭受阻,其逃生路徑必將改變,其其逃生情境將有以下模式:

(一)強迫直接由直通樓梯正常通道往一樓逃生,因一樓正處煙窗效應中可能遭濃煙嗆傷倒地受困,後被濃煙逼退往回房間。
(二)正常樓梯通道被濃煙瀰漫阻礙逃生路徑,各層住戶被濃煙逼退往回臥室關閉房門隔絕濃煙受困,前側臥室於窗口呼救待救。
(三)三樓住戶往下一樓正常樓梯通道被濃煙瀰漫阻礙逃生路徑,被驚嚇後往四樓加蓋鐵皮屋逃生,因四樓鐵蹄屋為封閉性無逃生出口及避難空地同樣受困於四樓待救。
六、火警後業經訪談陳姓屋主,訪談其建築物為何當初未比照其他鄰棟住戶考量防盜因素於二、三樓加裝防盜鐵裝,該陳姓住戶表示稱因該棟透天厝四樓避難空地業已加蓋鐵皮屋,為考量萬一火警時避難逃生路徑,所以二、三樓前後側門窗均未再裝設鐵窗(如圖7)。

現場初期搶救後情形

一、現場一樓後側廚房家用電器冰箱、冰箱、微波爐、烘碗機、電鍋、吹風機、電子鍋完全燒毀,廚房爐具因燃燒溫度燒溶燻黑變形,(如圖8)。

二、一樓前側客廳裝潢因熱氣高溫及濃煙燻黑狀態,二、三樓及樓梯間因濃煙垂直竄升擴展呈燻黑狀態。
三、轄區苗栗分隊消防人員小隊長謝建賢、隊員李達盛抵達火災現場經逃出家屬指示,立即佈署水線經透天厝後側防火巷進入後側廚房直接入室射水滅火,另分隊長蔡沛哲指示隊員陳繼勛、義消徐楠松背負空氣瓶由透天厝前側進入二、三、四樓逐層至各臥室搜尋是否有無人員受困。
四、火勢業經苗栗51化學泡沫主力消防車佈署泡沫水線,以高發泡細水泡沫直接對燃燒物表面噴灑泡沫,燃燒物表面業經泡沫隔絕空氣後火勢很快在約5分鐘後熄滅,最後再更換清水水線對燃燒物作殘火處理,約10餘分鐘完全撲滅火勢。

火災原因探討

一、該起火戶廚房家用電器共計有冰箱、微波爐、烘碗機、電鍋、吹風機、電子鍋共同使用牆壁一電源插座加裝之延長線,故該延長線插座共計插上六個上述微波爐、烘碗機、電鍋、吹風機、電子鍋插座使用中,因電源使用負載導致電源插座電阻增加過熱起火,又微波爐、烘碗機、電鍋、吹風機、電子鍋置放於長條木櫃桌上,火勢因經燃燒該處火勢最為燒失嚴重,該起火處冰箱、微波爐、烘碗機、電鍋、吹風機、電子鍋全數燒毀,緊鄰牆壁磁磚燒失掉落成一扇型狀(如圖9)。

二、火災現場經勘查發現該廚房牆壁上電源插座延長線插座仍插於插座上並無燒失受損(如圖10),插座上共計插上有二條延長線均為12孔型態(如圖11),其中左側插座一條延長線為廚房家用電器使用且使用中,另右側插座插上一條延長線為延伸至客廳使用該延長線12孔插座上並無電器插座使用,且該延長線並未過載燒損,然廚房使用之延長線六電源插孔(12孔型式) 延長線超過其在容許負載容量下使用,延長線因電流過載(電流如超過電線之安培容量時,因焦耳熱之關係,內部導線產生過熱,導致短路)於延長線12孔插座前約15公分處之延長線絞線熔斷且有一次溶珠痕(如圖12、12-1),又據起火戶陳述其延長線電源插座所使用情形,該延長線於火災前共計12孔插座全部插上電器插座使用中無誤,故經苗栗縣消防局火災調查綜合研判本案起火原因,乃疑似延長線因超過其容許負載容量導致延長線電線短路(係指發生於電線部分之事故所引發之火災)造成火災。
 
 

預留逃生出口或避難空地作為避難逃生路徑

一、以透天厝為例,外牆開口以各層樓前、後側窗戶開口,前側開口以些建築物尚有屋外陽台、或露台設計,後側樓層亦有窗戶開口,此為萬一發生火災,若設有類似遮雨棚類似雜項建物可作避難路徑使用,或屋主設有消防避難器具緩降機作為避難逃生器具。
二、為目前台灣建築型態因室內空間有限,屋主為增加使用空間會將屋頂層再加蓋裝潢作為居室使用,其加蓋鐵皮屋甚至將整個屋頂層避難空地完全填滿,如有防火意識者其加蓋鐵皮屋面積尚有保留二分之一空地。
三、屋頂層加蓋鐵皮屋還有一種情形為屋主為考量屋頂層防水及隔熱作用而加蓋鐵皮屋,加蓋後其空間有的以四周鐵皮外牆封閉、有者則無,如本案起火戶透天厝三樓頂以鐵皮加蓋作為曬衣場使用。
四、本案起火戶之所以能在起火後第一時間安全避難逃生之主因乃在於二、三樓外牆開口未設阻礙之鐵窗,屋主對此之防火避難逃生意識有所考量,故此次火警印證預留逃生出口或避難空地作為避難逃生路徑能確保住戶生命安全,且有利於消防搶救人員人命救助,如以雙節梯架梯靠開口窗戶直接進入室內救生或佈署水線進入室內滅火,或者是以高空作業雲梯車升梯人命受困就生火高空滅火射水作業。
五、加裝鐵窗之處理改善措施:
(一)鐵窗依「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應該保留有效開口(不可封死),規定如下:
1.10F以下樓層為淨高120CM以上,淨寬75CM以上或內切直徑100CM以上之開口或圓孔。
2.11F以上樓層為淨高及淨寬各為50CM以上或內切直徑50CM以上之開口
或圓孔。
(二)鐵窗上活動之逃生扇,低層(二樓)之住戶改善時,建議採向下開啟式,開啟後可成為輔助逃生之梯子。
(三)陽台鐵窗之逃生窗口是否未上鎖或上鎖時方便取得鑰匙且緊急時是否能藉由陽台或窗戶順利逃生(如陽台裝設鐵窗預留逃生窗口)。
(四)鐵窗上的鎖,所用的鑰匙,全家大小(人)都應知道它放置固定位置。
(五)鑰匙建議用一條細線穿上,當緊急欲打開鎖時,記得細線先套在手上或頸子,以免因緊急的狀況下,鑰匙會從鐵窗縫掉落。
(六)陽台鐵窗上之遮雨棚應使用耐燃材料且不得堆積雜物,以避免火災時延燒造成火勢擴大。
(七)請民眾自備輔助逃生器材(如軟梯、緩降機、床單、繩索),火災時可從鐵窗口,利用逃生器材逃生。
(八)建議若要裝設鐵窗,應裝設與建築物外牆切齊,避難向外延伸,影響他人下降(逃生)空間之障礙。
(九)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條第六款「區分所有權人及住戶對於陽台不得違建,如需加裝鐵窗時,不得妨礙消防逃生及救災機能,應先經管理委員會同意,方得裝設」。

結論

  為了防盜,國內住家四週的窗戶普遍加裝鐵窗,使鐵窗成為阻礙火場逃生的劊子手,本火災案例在起火後幸未釀成人命傷亡住戶安全逃生,其重點乃在住戶未裝設阻礙逃生之鐵窗,在防盜與防火衝突下普世價值下,民眾觀念尚須宣導改變,所以縣市政府消防局需舉辦宣導活動倡導「無鐵窗社區」,盼透過健全社區管理委員會功能及強化民眾消防觀念,確保居家消防安全。

  美國消防專家法蘭克博士強調,家庭防火最重要的事項是訂定「逃生計畫」,而計畫中最重要者,就是有無為自己和家人準備「兩個不同方向的出口」,一旦一處出口受阻,能從另一出口逃生。消防局需提醒民眾,鐵窗不可封死,應預留逃生柵門,危急時必須能立刻打開或破壞鐵窗,逃生時切忌慌亂,判斷火勢來源,往火勢相反方向逃生。要從火災中平安逃生,平常應謹記四大原則:鐵窗留活路、防煙偵測器、用電不過量、注意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