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已死

亞旭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師 陳柏儒
   常常在電視或是報章雜誌上,看到有人抗議司法不公、不義或是制度上的瑕疵,沒想到這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在我的身上,所謂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無關年紀大小,或許有人一輩子到老也沒去過法院,更別說告人或被告。常常聽到有人說: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這一句話說的一點都沒錯,現今的社會只要你懂法律或是請的起有名的律師,只要沒確切的證據或是現行犯照樣能全身而退,或許我的想法有一些偏頗但翻開報紙,性侵犯、酒駕肇事的人都能交保了,何況殺人犯!目前被判執行死刑的少之又少,有一些罪犯被關期間只要表現良好就能假釋出獄,這樣的法律到底是保護安分守己的好人,還是在袒護作姦犯科的壞人?

  或許發生在我身上的事在別人眼裡是微不足道的官司,但這一段期間卻讓我深刻體會出台灣的司法,對於我們一般的平民百姓來說只有無奈、無助及無言可以形容,在2009年10月8號我收到了台灣地方法院所寄的支付命令後,官司便纏身約快8~9個月的時間。

  那一天收到支付命令詳閱了內容後,內容是因為我媽媽在13年前也就是我19歲時,辦了一張台新銀行的信用卡,而我則是附卡,而這也是我的第一張信用卡也是我最痛恨的一張卡,收到支付命令後隔天我便向法院提出「民事異議狀」對於支付命令提出抗議,當然當我一提出異議狀之後,一切便進入訴訟的程序,而之後在2009年12月30日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上法院,開庭前的這一段時間只要有空我便會上網搜尋,有關「附卡是否有連貸清償責任」案例或是相關法條,但是我畢竟不是學法律的人,雖然在這一些資料中,都讓我感覺能夠全身而退,但在當下或許是我的意志不堅定吧!法院的調解委員說我的官司輸的機會很大,而且又說他調解過很多類似這樣的情形要打贏實在不可能,銀行法務也說因為我是附卡人又有簽下連帶保證人,當下的我心裡開始慌了,想說這樣我還要上法庭嗎?我當下詢問了調解委員是否能讓我考慮一下,調解委員便說:不行!現在就要決定,不簽待會兒直接開庭。當下的我一時心慌,沉默了幾分鐘後,簽下了和解書,而這個和解書便是我惡夢的開始.....

  當天在調解室裡銀行法務手裡拿著厚厚一疊的資料,我想那應該是我媽媽的帳單吧?而調解委員是一個年約50幾歲的中年婦人,事後我有上司法院的網站查過,這個調解委員是書記官退休照理說應該對法律很了解才對,也應該知道對方是銀行是大財團!而她應該要能站在弱勢民眾的這一邊多為我們爭取,或是設想對我們較有利的調解方式,而不是一副要兩造雙方趕緊和解息事寧人的態度,因為我自己的心志不堅定再加上對方及調解委員的話術蠱惑下而簽下和解,表示我願意對台新銀行要求我清償24萬多的金額負責,因為當下也沒詳談還款方式,以致造成我日後只能聽從台新銀行予取予求的還款方式完全沒有商量的空間,我的無知造成目前的局面,我在想是我自己把自己搞到絕境的,只能說自己太笨也怨恨我自己懦弱,過沒幾天銀行的催收人員便跟我聯繫商談還款的事情,一開頭便說他們公司只有2種還款方式,第一就是一次付清;第二就是先還一半,剩下的一個月還一萬元,當下我除了錯愕之外還有憤怒,當初說什麼還款方式都能溝通都能談,所謂他們的規定便是連談都不用談吧!我想當時那位催收小姐只差沒說:陳先生,沒辦法誰叫你笨阿!簽下和解書便只能任我們宰割....

  之後收到法院的和解書筆錄後我便再提出「調解無效之訴」,雖然上網找過相關的案例和資料給我的答案都是不太可能推翻和解,畢竟當下的我已是成年人簽下名字後便要負責,我也去過法律扶助會詢問過律師,而律師給我的答案也是如此,除非當下對方有威脅、利誘或是詐欺的行為,不然我是無法推翻已經和解的事實,果然在開庭法官也是如此的向我說明,只是我不懂法庭上有錄影錄音為何調解室就沒有!難道成年人就不會被話術所欺騙嗎?如果只要是成年人都能做出正確的決定,或是分辨真假與否,那這世上就不會有詐騙集團了啊!這不就是司法程序的瑕庛嗎!當下的我在調解時並沒有錄音所以我也沒辦法舉證調解委員是否有利誘、引導我簽下和解書,法官也不能憑我一面說詞採信,因為法律講求的是證據,我想我的確吃了一記悶棍,好幾天我的心裡真的很懊悔做出和解的決定,就算到了現在還是很不甘心!

  因為提出「調解無效之訴」敗訴後,收到法院的判決書是過完年後的事了,年後開始上班後異常的忙碌,再加上我晚上念書又是即將畢業的最後一個學期,學業的壓力也不小,實在無暇再去注意別的事情,這時台新銀行又出招了!他們可能等不到我主動與他們連絡,便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命令,強迫公司每月必須扣我薪水的三分之ㄧ來攤還債務,其實我並沒有很驚訝台新銀行的法律動作,後來我又再打了電話與台新銀行催收人員聯繫,也許他們是仗著有強制執行的命令,對於還款的金額及方式比先前更為強硬,我想算了畢竟從簽下和解開始我已經輸了。

  現今開始要強制執行扣薪了,其實我也看開了但是24萬的債務對於一個月才領3萬出頭的我又要被扣三分之ㄧ的薪資(大約一萬左右),壓力實在不小,不過有壓力才會更想多掙一些錢,或許這是上天給我的考驗,要激勵我更加的努力,換個角度想,自己還是看得到光明,在網路上看到很多的卡奴,欠下比我更龐大的債務,那種根本看不見未來希望的日子,我能深刻的體會,其實也慶幸自己不是卡奴,而雖然要還24萬,但畢竟總有還完的一天,就當作是幫媽媽還一些債務吧!也不想再多苛責媽媽,畢竟她也是因為失業而導致後面的繳款不正常而延生的問題,而她賺的錢也都是花在家裡或是小孩的身上,目前只想努力的工作還清債務,寫下這一篇文章希望能幫助到與我有相同遭遇,或是即將面對與我先前一樣問題的朋友,不要再重蹈覆轍,也不要聽信法院調解委員的話術,他們不是法官,一切的輸贏對錯,法官說了算,即使上了法庭,在一審敗訴後面,還是有機會再上訴,千萬不要向我傻傻的簽下和解書,那等同於投降書,即便要還錢也要還的心服口服!死也要死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