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權

中信昌國際企業股份公司專案副理 曾春榕
   人權是人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論其種族、性別、社會階級皆應享有的權利,不但任何社會或政府不得任意剝奪、侵犯,甚至應積極提供個人表達和發展的機會,以達到尊重個人尊嚴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標。因此,人權教育實際上是關乎人類尊嚴的教育,也就是在幫助我們瞭解「人之所以為人」所應享有的基本生活條件,包括生理、心理及精神方面的發展,也讓我們檢視社會上有哪些問題是違反人類尊嚴,以及涉及公平、平等的問題,如種族主義、性別歧視等議題,從而採取行動,解決問題,去除阻礙人權發展的因素,建構一個美好的社會。

  人權教育的中心思想是不斷地探索尊重人類尊嚴和人性的行為法則,社會成員從而意識到個人尊嚴及尊重他人的重要性,由此可知,「尊重」是人權的基本概念,互惠的權利與責任,則是公正社會中每個人所應謹守的契約,因此人權教育即是尊重、合作、公正、正義等觀念的教導,進而促進個人權利與責任、社會責任、全球責任的理解與實踐。

  公義是民主的基礎,因此,在一個民主社會裡,每一個公民的自由、平等和尊嚴等基本人權必須受肯定。目前國內民主聲浪頗高,到處講求民主,可惜民主的精神已被曲解成:凡不同理念的就是異類,極力排斥,喊打喊殺。先進國家的民主,強調尊重對方:我可以不認同你的理念,但我維護你發言的權力,並完全尊重你。

  每個人都期待受人尊重,若有人不尊重自己,一定心生懊惱,悶悶不樂。既然如此,應先從自己做起,先尊重別人,則別人亦必同等回饋──尊重自己,亦即:「尊重別人即是尊重自己」。如此利己利人,也算善事,何樂而不為?對別人尊重應是一種生活態度,而非表面工作,亦非打量對方是否有利於己,才決定自己的態度。若以虛偽心表面尊重,則工作是一種應付,一天下來自己會很累,恐怕回家對自己家人不是繼續應付就是發脾氣。若能以真誠心尊重他人,尊重一切(包含一切人、事、物,亦包含別人的政治理念),養成習慣,則不會覺得累(天天應付別人),因別人亦會以尊重心回報,則生活愉悅、日日歡喜。

  所謂「生命之權,操之在己。」,唯有自己珍視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幸福與滿足。「人饑己饑,人溺己溺。」,人活在這個世界上,不僅要愛惜自己,更要尊重萬物生命,不僅要懂得知福、惜福,更要造福世上萬物。生命得來不易,唯有珍惜生命、尊重生命,才能使生命擁有美好的延續。世間上最寶貴之者莫如生命,任何生命都應獲得吾等人之尊重,生命所擁有的可貴,並不是用物質就可以衡量的。生命,是神所賜予我們每一個人的無價之寶。

  「生命不在長短,只要活得有意義。」每個生命都享有活著的權利與義務,應受到平等的待遇與尊重。學習尊重他人,才能讓他人同樣也尊重自己。想要得到他人的尊重,首先,要先尊重他人、關心他人,甚至是生命!這些足以來證明,「尊重」在這樣子的社會中,必需是處處充斥著世紀的每個角落的,因此到校學習的不僅僅是只有課業、人際這些重要的事物,更是可以大量灌輸正確觀念給乳臭未乾的我們一個重要的時段,一個重要的轉捩點,讓我們一起學習,朝著光明的未來努力向前邁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