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廢除死刑-醫者醫心

前中華民國心臟醫學會理事 榮獲亞太心臟學院院士 趙一里
   身為一位心臟科醫師,從事了數十年的醫療工作,一直在救治人的「心臟」,而心臟是我們身體中最重要的器官,心不跳動,人的生存權也就沒了。行醫過程中,碰到過不同特性的病患。有些人是非常珍惜生命,會聽從醫師的建議,去改變自己的生活作息,配合醫師的處置,讓自己有生存下來的機會;有的態度卻好像事不關己,依然我行我素,不尊重「心臟」生存的權利,不斷殘害它,也不讓它有救治的機會。常是當事人的無所謂,造成身旁的人在憂傷難過,這是多麼令人惋惜和無奈。

  舉例來說,近年來發生冠狀動脈心臟疾病的年齡層,有明顯下降的趨勢,冠心病發生的原因與許多危險因子有關。例如:高血壓、糖尿病、家族遺傳、高血脂、抽菸、肥胖、缺乏運動等等;其中像抽菸和運動,是自己可以從生活中改進的。但有些病人不願意放棄其多年的不良嗜好,煙繼續抽下去又不常運動,不肯改變自己不好的飲食習慣,不遵從醫囑每日按時服藥,而讓自己的病情日益惡化,終至傷害了自己的「心」,最後賠上了自己寶貴的生命。雖然病人自己,不幸就這樣離開人世,但卻給關心自己的親人,留下無限的悲痛。

  醫者父母心,視病如親,我一直秉持著如何去挽救更多有心臟疾病的患者,在生死邊緣中,設法盡全力把他們救回來,讓他們能再生存下去,這是他們的權利,也是我的義務與應盡的責任。

  最近社會又再次談起廢除死刑條法的爭議。本人覺得生為一個人都應有其生存的權利,在以不影響及侵害他人生存權力前提下,才有所保障。螻蟻尚知苟且偷生,更何況是人的寶貴生命。在一個人失去理性之下,甚至是有計畫的行兇,剝奪他人生存權利後,再以後悔之心,要求原諒。而死者之心,家屬之心又情何以堪?今天法律刑法的訂定,是要保護人民,端正言行,而訂定的律法。如果犯罪之人,只要有懺悔心,就免除其死刑,那世上是否有更多人會有恃無恐,去傷害他人的生存權,那麼人民的安全、生存又由誰來保障。死刑的確定,相信也是經過一連串詳細調查、審判之後,確定是罪大惡極,最終才施以裁判,這也是給被害家屬,一個交代。雖然它還是無法挽回一條寶貴的生命,而被害家屬心中的痛,也只能隨時間的推移而慢慢淡忘消逝。

  所以,我覺得現在的社會環境,並非是裁決要不要去廢除死刑,而是有沒有注意到人心的健康,才最重要。就好像我不斷在醫治病患的心臟,但從病患內心,是否下定決心要「愛護自己」,否則他還是會不斷殘害他的『心臟』,到末了,救治的機會沒了,寶貴的生命也結束了。

  現在要緊的事,是對「心」的預防醫學。每個人如果願意捨己為人,將心中的愛,傳播出來,舉手投足之間,能讓人心平氣和,不會做出危害身體,及傷害他人的行為。慾望變低而犯罪的行為減少,自然就會減少被害人及家屬產生的椎心之痛與怨恨、不平之心也隨之減少,世界也就更祥和。因為地球感受到人們的愛,它的「心臟」就會再有足夠力量跳動起來,讓大地再蓬勃起來。就猶如最近流行,世博宣導短片「台灣心跳聲」,想給下一代子子孫孫,聽到地球心跳,只要你我多一份溫暖的心,少一點仇恨,多一點單純,世界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