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污染與環保

台中市民權獅子會 、統聯鮮花店前會長、負責人 張新和

一、加強垃圾減量,資源回收

  政府自86年起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結合社區民眾、回收商、地方政府(清潔隊)及回收基金等四者,全面實施資源回收、垃圾減量的工作,鼓勵全民參與並強化回收點設置,暢通回收管道,建立開放的回收清除處理市場,利用嚴密稽查管制作業,建立業者公平合理之繳費制度,推動輔導回收處理廠商、技術及再生品之使用。

  為能進一步提昇資源回收率,94年起並逐步推動「垃圾強制分類」計畫,第一階段有10個縣市全面實施、49個鄉鎮市示範實施;95年起全國各縣市全面實施,以達「垃圾零廢棄」減量目標。

  據悉,源頭減量方面,除持續推動購物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外,並於94年推動「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法案,限制各類禮盒的包裝空間比例及層數,導引消費品之包裝走向省資源、易回收之設計,並降低包裝材料的使用量及廢棄量。

二、一般廢棄物管理

  我國垃圾處理已由掩埋方式逐漸為以焚化為主之中長期垃圾處理方向。
因應資源永續及「零廢棄」趨勢,垃圾清理政策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主要方向,配合資源永續的觀點,提倡以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再使用及再生利用等方式,將資源有效循環利用,逐步達成垃圾全回收、零廢棄之目標。

三、事業廢棄物管理

  為有效管理事業廢棄物,執行全國事業廢棄物管制清理方案,強化事業廢棄物源頭管理、流向申報管制、稽查取締等工作;整合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調查事業廢棄物質量基線資料及規劃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處置設施;推動事業廢棄物減量及再利用工作;加強不明事業廢棄物污染場址清理等,維護環境品質。另強化源頭管理,統籌辦理事業廢棄物申報資料搜集建檔、異常申報之勾稽、統計及稽查取締之規劃管制等事宜。

四、事業廢棄物再利用

  基於資源永續利用之原則,積極推動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考量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行為分佈在各產業,應明訂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依事業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未來應結合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各產業公會共同推動各行業別事業廢棄物之零廢棄,達成產出廢棄物量最小化與資源回收再利用量最大化之目標。

五、事業廢棄物越境管理

  我國雖非巴塞爾公約締約國,惟因有害廢棄物之輸出入與妥善處理涉及國家形象與環境保護,應遵循巴塞爾公約精神,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訂定「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管理廢棄物輸入輸出及其他國家有害廢棄物過境轉口行為。

六、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

  應激勵環保產業技術的研究創新與發展,以進行產業循環型整合、清潔技術、資源再生技術提升與環保科技為主,結合地方政府選定適當地區設置環保科技園區,提供補助獎勵,以引進先進技術、產業與研究發展機構,同時進行生產及技術研發與人才培訓。希望能促進物質循環利用,同時進行循環型永續生態城鄉建設。

七、結論

  地球只有一個,須要人人共同來維護,讓我們用生命與愛,來珍惜這個環境。